在秦始皇的统治时期下,有一起著名的事件,是一场中国文化史上的大浩劫,这就是“焚书坑儒”。这起事件成为秦始皇暴政的一项有力的证据。后世尊崇儒学,秦朝之后的汉朝还实行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更是将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事件的评价贬到了低谷。那么,当时的秦始皇为什么要颁布这一命令呢?什么原因竟让他对天下的儒生如此痛恨,竟然要活埋才能抵消心中的愤怒!
“焚书坑儒”的原因大概有两点,首先来讲一讲“焚书”发生的原因。秦朝从商鞅变法的时候起就奉行以法治国的统治思想,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根据丞相李斯的建议实行了郡县制。李斯虽然出身儒家,后来却成为了法学思想的主要践行者,他的政治风格就是法家的思想体现。李斯认为,周王朝和夏王朝实行的分封制不利于实现中央集权,容易滋生强大的诸侯国来对抗君主,所以应该摒弃这种落后的政治制度。可是法学思想要想真正的实施起来却是不容易的。
秦始皇统一了六国,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盛况,中国的思想文化领域以超前的速度发展着。到了秦国,国君奉行法学,其他学术必然会对法学有所意见。在知识分子兴办的私学中,他们就会对国家的政策进行分析和评论,以此来反对政府的政策。这本来就令秦始皇感到麻烦了。后来,秦朝有一个大臣博士淳于越在公元前213年的时候上奏秦始皇,他建议秦始皇分封诸子,就是说让秦始皇给那些皇子们分封土地,实行分封制。
丞相李斯就有意见了,他建议始皇行郡县制,你淳于越却说要搞分封,难道你这是在借“私学”来做一些“不师今而学古”以及“道古以害今”的事吗?他对秦始皇说,若不禁止这种情况,一定会出现“主势降乎下,党与成乎下”的情况。所以,李斯建议焚烧除了秦国以外的史书列传,私人所藏的诗、书、百家语。私下讨论诗、书的就处死,随意议论政治的就灭族。正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秦始皇此举遭到了众多有术之士的抨击,于是各种反对的声音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