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我十六岁。学校在城郊,新建不久,宿舍在教学楼后方,二幢,五层。我住三楼最东头,阳光直射,把整间屋子烤得似蒸笼,在里面坐不上一会儿,就会汗流浃背。所以我常跑到宿舍西南方的小礼堂。那里有个后门,平常尽管锁着,可后门卫生间的铝合金窗总半敞着,我从那翻窗而入,夹本书,或啥也不带,在礼堂舞台的木地板上咚咚地跑,屋顶是穹形的,回音轰隆隆地响。
在舞台上的感觉的确很棒。
我翻着跟头,呜啦啦地喊。偌大的舞台只有我一个人,偌大的礼堂只有台下那密密麻麻淡黄色的排椅听我唱歌。“孤独地站在这舞台,听到掌声响起来,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下来……”这是我当时最喜欢的一首歌,可在新生联欢晚会上我却唱走了调,让同学们笑到不行。
排椅的扶手是铁制的,曾有同学听大会报告,睡着了,头鸡啄米似地往下一磕,弄得血流满脸。
我坐在舞台上喘着粗气。
学校的电影就在这间礼堂里放,不收门票。女学生清清爽爽地坐着,灵巧地嗑着葵花籽,十指纤纤,间或交头接耳窃窃私语着只属于她们的小秘密。
不过,我喜欢呆在礼堂里恐怕更是一颗少年懵懂的心在作怪。那时,班上有个女孩,模样一般,可我就觉得她特迷人,包括她嘴角、鼻翼上浅浅的大小不一的褐色斑点,无一不让我着迷。她父亲就在这学校里教书,家住礼堂后的教职工宿舍,二楼,从礼堂后门的缝隙里能看到她在阳台上伸懒腰。
这常让我又紧张又兴奋。
有天黄昏,我又来到礼堂,没唱歌,在舞台左侧一个放杂物的暗室里盘膝坐下。眼观鼻,鼻观心,一任从玻璃窗外透入的黑色一点点浸透肌肤。我喜欢这种感觉,很宁静,身体伴随着口鼻间微微吐出的气息慢慢瘫软成一只彻底放松的袜子,渐渐,袜子上的丝线也消失了,只剩下一颗没有形状大小颜色的心,它轻轻跳动,跟随着一种奇妙的节奏。这是静坐,我当时想学气功,还特意在校图书馆借过几本书读,可一直就没产生过什么气感,却喜欢上这种自我冥想,它能帮助我进入一个充满光线与喜悦的空间。我并不喜欢静坐在满天星光下,少年的我尚无能力抵抗那些虫鸣、松涛、鸟叫的诱惑。我喜欢这个学校举行联欢晚会时演员用来换衣服的暗室。它足够小。说真的,我还能在这里嗅到那些漂亮女生的香味儿。
上一篇:别误会好人
下一篇:你不够优秀,因为你不够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