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王博接到父亲让他回去投案自首的消息后,顾虑重重。自己现在考上了名牌大学,前途一片光明。如果回去吧,法院很有可能判刑,自己的学业和前途不就毁了?可如果不回去,自己这种漂泊的日子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呢?早已外债累累的家庭能否再维持自己漂泊在外的日子?自己投案自首,法院也许会给予宽大处理。
经过几宿的思想斗争,他决定回去投案自首。12月16日,王博在父亲的陪同下,来到昌图县公安局。同日,王博被昌图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拯救灵魂,女法官真情感动判缓刑
一个月后,昌图县人民法院开始受理这起搁置7年之久的案件,负责审理此案的是少年犯合议庭审判长高阁。受害方坚决要求追究王博的刑事责任,并予以民事赔偿。
庭审结束后,高阁回到办公室,王博父子也随后进来。王博流下眼泪:“高法官,你看会判多少年呢?”“重伤害应该判处3到10年有期徒刑。”王博的脸一下子变得毫无血色。
此时,他思想的闸门不再禁闭,向高阁泣诉了那充满迷茫和困惑,恐惧和不安的7年漂泊生活,讲述了在流亡生活中是立志考上大学的经历,又讲了现在如何后悔。讲到激动时,王博竟泣不成声:“高法官,我非常想上大学,能不能在量刑上考虑,给我一条生路,让我完成大学学业?”
望着王博渴望自由、渴望知识的祈求眼神,高阁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法律是无情的,你给人家造成了伤害就要负法律责任。我知道你能够达到今天的程度确实来之不易,我很同情你。我们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会考虑到你的从轻、减轻情节。”
王博父子走后,高阁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她感到王博本质并不坏,只是一时冲动才犯下了罪。法律惩治罪犯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形式来挽救教育人,使他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之才。想到这儿,她觉得作为一名法官有责任、有义务将两家化干戈为玉帛,使王博继续上学。
高阁经过反复研究,她觉得王博具备被判缓刑的条件:一是王博作案时未满16周岁;二是作案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三是在审判前,王博家里已经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9000元。高阁立即将王博的案情和自己的想法向院里进行了汇报,院领导经研究同意了高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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