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的冬天,几个流浪汉为了躲避风雪,便挤在一处豪宅的屋檐下取暖,当豪宅内有人出来驱赶他们时,却被屋主——一位心地善良的富翁阻止了,富翁不仅留下了他们,还吩咐手下为他们提供一些饮食衣物。此后,富翁更特意请人将屋檐加大加宽,以便更多无家可归的穷人能在他的屋檐下过冬。
富翁的子女一再反对父亲的做法,随着屋檐下聚集的人越来越多,豪宅四周的环境渐渐变得又脏又乱又嘈杂,可富翁依然固执己见,听不进儿女的劝告。
然而,令他伤心的是,屋檐下那些受他恩惠的穷人们不仅不感激他的庇护,反而指责他、非难他,并逐渐从恶言相加发展到行动,时不时给他制造一些混乱和冲突。
面对流浪汉们的以怨报德,富翁终于明白:虽然自己的善心可嘉,但他的善举却伤害了他人的自尊。让一群生活贫困的人生活在富人的眼皮底下,时时清晰地感受着彼此间巨大的差距,还要迫于生计接受他人的施舍,内心的不平衡和屈辱感已抵消并盖过了感恩之情。
终于,富翁接受了子女的建议,拿出钱款在社区建立专门的庇护站,拆除了豪宅外扩建的屋檐,将无家可归的人安置在庇护站内。
富翁的豪宅重归舒适与安宁,而生活在庇护站的人们也感念富翁的德行,口口相传,富翁俨然成为人们心目中的慈善家。
这件事警示我们:即便出于善意,也别去动他人的自尊。
“伤自尊”的后果
一直以来,人类对尊重的需求往往被低估了,我们只知道“伤自尊”是件令人难堪的事情,会让某些人做出一些蠢事来。然而我们可能从来就没料到:“伤自尊”其实是件十分危险的事情,何止是让人做出蠢事,也会让人做出“坏”事,甚至是杀人于无形的“恶”事。
司马迁所著的《史记·越世家》中有一篇《陶朱公长子吝金害弟》,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陶朱公范蠡的二儿子在楚国因为杀了人被抓进牢里,范蠡打算派小儿子带上两万四千两黄金去营救。可大儿子不乐意了,认为自己是长子,这么重大的事情让小儿子去做等于说他无能,将来也不配子承父业。于是,长子不惜以死相逼,要求由他去楚国救出二弟。范蠡的妻子也替长子说话,范蠡只好答应长子,他写了一封信,要长子送给自己从前的好友庄生,并吩咐道:“你到了地点,就把黄金放在庄生家,任凭他怎么去处理,千万别与他发生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