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过路费”,在当时可是各地军阀的重要收入。所以,各地的公路,都被当地的军阀控制,作为摇钱树。至于“过路费”标准,各地不一。直至当时南京政府将公路都收归国有后,才有了统一的标准,就是每公里三分钱。
这“三分钱”,看似微不足道,可因为是银元,算起来其实不便宜。从北京到上海,光是按照这个标准,就得缴纳将近40块大洋的“过路费”。放到如今,这些钱可是相当于近万元的购买力。从北京开车到上海,就得花上近万元的公路费,哪怕今天的人也都承受不起,何况是在民国?
而且,这还只是民国政府的规定而已。实际上,各地军阀林立。控制公路的各个军阀,都将其当成敛财的手段,只增不减。可想而知,最后缴纳的“过路费”,肯定远远高于民国政府明文规定的费用。这么一来,就更是令人消受不起了。
飞机、汽车都贵,那么火车呢?
其实,火车也不便宜。在民国,火车线路不多,且当时还未普及,所以火车票价格一点也不亲民。比如,就南京到上海这么一点距离,若是坐火车,哪怕是末等的,也得将近3块大洋。也就是说,一个保姆得花上一个月的工资,才能坐火车回家过年。而且,这还只是从南京到上海而已。随着距离越来越远,火车票的价格也是打着滚儿往上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