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纳粹党攫取德国政权的问题上,有一种由来已久的看法,说纳粹党上台是民主政治的结果,进而得出结论:民主也可能导致专制——甚至极权。纳粹党上台真的是“民主政治的结果”吗?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
本文摘自:《同舟共进》2016年05期,作者:施京吾,原题为:《纳粹是如何上台的》
在纳粹党攫取德国政权的问题上,有一种由来已久的看法,说纳粹党上台是民主政治的结果,进而得出结论:民主也可能导致专制——甚至极权。
纳粹党上台真的是“民主政治的结果”吗?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呢?
【脆弱的魏玛共和国】
魏玛共和国是指1918年至1933年期间采用共和宪政政体的德国,魏玛共和是德国历史上第一次走向共和的尝试,于德国十一月革命后而生,因希特勒及纳粹党在1933年上台执政而结束。魏玛共和国是公认的民主共和国,但共和国是在极为仓促的情况下,几乎一天之内建立的,有着严重的先天不足。它的建立不能被认为是德国人的共同意愿,有大量的极右翼保守势力和极左翼激进势力,从一开始就反对这个弱小的共和国。尽管德国拥有号称当时世界上最民主也最细致的宪法,但德国的政治生态又极为脆弱,社会各阶层、各党派并不齐心协力维护这个脆弱的民主政体,而是为达到各自的政治目的去破坏它。
民主政治在当时的德国不过是权宜之计,是一种投机性尝试——德国人根本不相信民主的原则:“在那些年里,工商界、军队、大地主、负责政府的高级文官、学术界许多知识分子和舆论领袖这些权势阶层,与其说支持共和国,还不如说容忍它罢了。为数不少的权势集团一直等待时机要把他们厌恶至极的民主制度给清理掉。”
魏玛宪法的制定也存在严重隐患,它基本是由德国法学家普罗伊斯一人拟定,其中漏洞巨大,历史学家甚至指责,魏玛宪法被“制定得自己可以废除自己”。尤其是第48条款,又被称为“独裁条款”,它赋予了总统无限权力,虽然普罗伊斯已经认识到该条款的缺陷,曾经提交过修改总统权限说明的议案,但被兴登堡总统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