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见报当天,我去吃晚饭,照例递上5分菜金。大师傅没接,却给我盛了2角钱的青椒炒肉,说是供销社老主任特意关照,晚餐奖励我一份2角钱的菜,菜金他已经付了。这份特殊的奖励,让我终生难忘。
青椒炒肉 资料图
本文摘自:《快乐老人报》2016年4月28日第15版,作者:刘景合,原题:发稿获奖一份肉菜
1970年底,在农村插队的我被选拔到石家庄远郊于底公社当广播员。每月工资30元,我只能留下4元;26元交回生产大队,大队截留6元,剩下20元返还我所在的生产队,队里给我记工分。
公社没食堂,公社干部在供销社食堂入伙。中、晚餐一般有三档菜,“高档”菜2角一份,有少许肉;“中档”的1角,有豆腐和粉条;“低档”的5分钱,水煮白菜或萝卜条。我只敢吃“低档”的,连“中档”菜都不敢问津。1971年初夏,我写了篇《于底供销社为农民三夏积极备战》的小稿,刊发在《石家庄日报》。稿件见报当天,我去吃晚饭,照例递上5分菜金。大师傅没接,却给我盛了2角钱的青椒炒肉,说是供销社老主任特意关照,晚餐奖励我一份2角钱的菜,菜金他已经付了。这份特殊的奖励,让我终生难忘。(河北石家庄刘景合6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