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姐现已退休,她的老公在几年前就去逝了,她把自己仅有的一套住房卖掉,把钱分给了三个子女,然后她住进了养老院。
后来,刘大姐应邀参加了一位同事孩子的婚礼,正巧单位的一位退休的老领导于大海也参加了婚礼,并且于大海的老伴也是过逝了。于是,经同事撮合他们二人很快就进入了黄昏恋,继而就准备再婚了。
于大海有两个儿子,都已成家。他在再婚前,把自己的房子给了小儿子,让小儿子将一半房款分给了大儿子,这样于大海对两个儿子也算是一碗水端平了,然后于大海和刘大姐出去租了一套房子,他们俩靠着退休金,过着平静的晚年生活,他们双方的子女谁也没去打扰过他们的生活。
这个故事虽然结局还算美满,但我还是感觉有些心酸。他们双方的子女,把老人的房子分的分、占的占,使两位老人再婚后出去租房子住。这些孩子是怎么回事啊?是下岗了吗?是生活非常艰辛吗?就算是下岗,就算是生活非常艰辛,也不至于让老人出去租房子住吧?再说,孩子们住着老人的房子,感觉能安心吗?
后来,通过另一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老人于大海刘大姐的做法其实是高明的。
一位七十多岁的王老先生有一套住房,其老伴去逝后,他整天度日如年。于是他每天早上带个馒头背上渔具到河边钓鱼,一钓就是一整天。因为他太怕回家,太怕孤独了。后经人介绍他和一个六十多岁的妇女相识,两人相处得也很好。但是王老先生的儿子不同意父亲再婚,他和父亲争吵过一次后,王老先生第二天就心梗死亡了。所以,别人都在指责王老先生的儿子为了阻挠父亲再婚说了过激的话,使王老先生受了刺激而突然死亡。
如果王老先生也能象于大海一样,再婚前把房子分给儿子,或是立下遗嘱把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也许王老先生的儿子就不会和父亲争吵,也许王老先生也不会突然死亡。因为当今社会不是每个子女都高尚到不惦记父母的房子,不是每个子女都能容得下外人“占有”了父母在世时购买的房子。所以,当父母的房子成为女子阻挠老人再婚的原因时,老人把房子分给子女其实就是高明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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