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呢?你別这么想。十几年前在林业局我就认识你,你打猎很出名,外号张老狠,是吧?”其实他出事后这个能使他骄傲的名早没人叫了,都叫他张没鼻子了。
“对,对,没错。”他手中的筷子不由自主地伸向盘子。
“怎么回事?咋会这样?”我催促着。执意揭开別人的疮疤未免有些卑劣和阴损,可好奇心依然驱使我继续捅他的疼处。
“我年轻时干过蠢事,一点也不值得干的蠢事!”他有些沮丧地自言自语道。
“先不唠那些,据说你一人一枪一狗打住过五百多斤的孤猪,是吗?”
“没错,过去林子里物多,枪也少,狍子野猪啥的那简直就像自家养的哩!想啥时吃就啥时打,有的是。”他兴奋了,放下筷子,闷进去一大口酒。
“黒瞎子不好打吧?咋受的伤?”我有些急不可耐,直入主题了。
“也不是不好打,关健是我犯个忌,不该打那个带崽子的。”他神情暗然了,刚才瞬间的豪气此时荡然无存,且现出扭捏的女人态了。
“我那年喜欢上个女人,她有男人,可长得好,我管不住自已 ......”他垂下满是疤痕的脸,声音低得像蚊子叫。
“那娘们儿爱财,我不到半年功夫就把家底折腾空了,老婆也领孩子回关里了.......唉!......”他干涸混浊的眼里发红,一仰脖将半杯小烧干了个底朝天。“没钱了,我成了个死心塌地拉梆套的了!”他狠命地吸了口烟,烟气好半天才徐徐从粉红的鼻洞里冒出来。
“那年冬天快过年了,她让我去打个大物,卖了好好过个年。我领他那个蔫拉吧唧的狗屁男人进黒瞎沟掏仓子。该着,头枪打死个小崽儿,大的疯了似的把我按倒了。咬掉鼻子我就用胳膊护脸,胳膊也咬折了。”我这时才注意他右胳臂不太好使,使筷子端酒都是左手。
“后来呢?”我急于知道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