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徐志摩追求大才女加美女林徽因之时,自身是已有家室之人。
他的妻子张幼仪十五岁由兄长做主,风光地嫁给徐家的独子加浪漫才子徐志摩,婚后孝顺持家到无人不喜欢,尤其是深得公婆欢心,以至于后来徐动了心思,要离婚改娶上海交际花陆小蔓,第一个跳出来大骂的就是他自己的父母。
然而近代第一浪漫诗人毕竟不是白当的,闹也闹过,离婚不误。婚礼上被他的恩师梁启超当众人面痛斥一顿用情不专,赧颜之余,依旧是为美人两地奔波,以至于最后在路途中坠机而死,年不到四十,恩怨即成往事。
林徽因才貌双全,追求者泛泛自然不在话下。然而徐志摩这一个有家室之人,天天登门拜访,赠送情诗,毫无避嫌之意,不免风声四起,讥讽无数。梁启超无法忍受自己的学生如此张扬,写信让他悔改。徐看后回信一封,文人笔墨,诚恳动人自然不必说,写到最后,动情地说一句:
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人生之唯一伴侣。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如此而已。
我对徐的种种狡辩,一向不以为然。然而他的这句话,却令人感慨。
就好像老年人嘴上常说的一句话: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抢也没用。这种例子在生活中比比皆是,大家都知道,却常常做不到,连扑带咬地说我要我要,拗不过的时候,就是流泪眼看流泪眼,断肠人对断肠人。
当然,尽信书不如无书,尽信命不如不活。命诚然是有,但是绝对都可以改,比如做善事等等。但是所谓人定胜天的思想,还是没有为妙。我认为,最好的态度是:尽人事,同时听天命。古人说得好: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
有时候你必须相信缘分。比如相亲这事,为何屡屡不合?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外形、身高、工作、能力、家庭、风度、情趣等等。
一向认为,人世之中绝对有报应,做过什么亏心事,一样会丝毫不变地回到你的身上去。你让人痛苦,别人就让你痛苦。所以,如果理智一点看待道德,会发现其实不是在约束人,而是在保护人。好比一艘潜水艇,人在其中确实不能自由出入领略外面斑斓的世界,但是待在里面,至少你不会被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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