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逛街,但如若体验在红尘中行走的感觉,那一定是要到街上才能体会得到,特别是傍晚下班的时间。走在街上,身边是喧嚣的人流,鼎沸的人声,一边是小吃美食和站在街边大快朵颐的人们,一边是露天T台上模特们妖娆妩媚的表演,渐渐升起的路灯流光溢彩,遛弯儿的老人,撒欢儿的孩子,窃窃私语的情侣,行色匆匆的路人,庞大的车流……
路边的音像店里,传出熟悉的旋律,先是齐豫的《橄榄树》,后是老狼的《同桌的你》,还有许巍的《曾经的你》……
一首接着一首,都是经典的怀旧老歌,站在街头,忽然就傻掉了一般,愣怔在那里,思维瞬间短路,掉进了自己的世界里,依稀看见时光的隔壁,另外一个我,由远至近。
那时候,年少,穿白衬衫,着长裤,梳学生头。穿球鞋,素颜,直发,青葱一样的年华,喜欢背着书包晃荡在小城那条站满白杨树的马路上,喜欢以仰望的姿势跟在小城一帮诗人的身后,狂热地听人家朗读诗歌,畅谈人生与理想,喜欢不着边际地遐想那些不可企及的事情。
那时候的我,最大的理想不是写诗,而是疯狂地迷恋齐豫的《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谁在青春年少的时候,没有一个流浪的梦?我的梦想就是像三毛一样,背着简单的行囊,去远方流浪,无拘无束,羁旅天涯,过着行吟诗人一样的生活,像小鸟一样在天空自由翱翔,去沙漠里采摘野花,去草原深处放牧牛羊……
那个流浪的梦想像梦魇一样蛰伏在我的生命中,久久不肯离去,小半生的时光都在做着同一个流浪的梦,我所有的幸福都跟流浪相关。一个人,在午夜的火车上,看远山如黛,一闪而过。看远处路轨旁闪着眼睛一样幽蓝光芒的铁轨灯。
最勇敢的一次,是和几个女生,在火车站的铁轨旁埋伏了一天一夜,准备伺机扒火车。事情的结果,是被父母抓了回去,远方没有去成,却被罚两天不许吃饭,所有的梦想,所有的强硬,所有的疯狂,最后都被食物给打败。妥协,是那个时候惟一能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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