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谭歆婷和雷湘鹏如愿结婚了。才工作两三年的他们买不起房子,谭歆婷只好搬进了雷家居住——那是一套三室两厅的单位集资房,是公公婆婆在上世纪80年代买的。为了家庭和睦,谭歆婷与婆婆都心照不宣地摒弃前嫌,相处得还好。尤其是2007年11月,她生下儿子后,婆婆明显对她好了许多。
2008年春,卢梅和雷明决定出资为儿子一家三口买一套房。当时,政府正好推出了一批限价房,雷湘鹏夫妇符合相关要求,申请到了一个名额。新房面积90平方米,总价65万元。卢梅夫妇一次性把房款付清,装修、买家具家电的费用则由谭歆婷和雷湘鹏负责。这套房子几乎掏光了两代人的积蓄,雷湘鹏夫妻对父母的大力支持特别感激。
2008年10月的一天,雷湘鹏回家后,兴奋地告诉妻子,房产证拿到了。谭歆婷打开一看,发现房产证上只有雷湘鹏一个人的名字。雷湘鹏解释说:“你的户口不在广州,所以是以我一个人的名义申请限价房的。再说,我们是夫妻,写谁的名字还不一样?”谭歆婷觉得有道理,便没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几天后,卢梅来了,看到房产证,她顺手就塞进了自己的包里,说:“这房子,你们安心地住,但房产证得由我保管,毕竟这是我和你爸一辈子的心血。”谭歆婷震惊不已,“这算是怎么回事?这房子不是送给我们的吗?”雷湘鹏叹道:“不是送给我们,只是送给我们住!”
谭歆婷郁闷极了——她把自己的几万元积蓄全部用于装修了,可房产证上却没有她的名字!她向一个大学同学诉苦,同学替她鸣不平,“这对你不公平!你出了钱搞装修,还要工作、生孩子、做家务,他们却连一点‘名分’都不给你!万一日后你老公变心了,你就什么都没有了!”
谭歆婷觉得同学的话句句在理。因为她结婚两年来,每个月三四千元的工资都当做家用,自己从未存过一分钱,这意味着一旦离婚,她将会一无所有。想到这里,她委婉地向丈夫提出了加名的要求。雷湘鹏说:“这不太好吧?房子可是爸妈出钱买的呀!何况,房产证在我妈手里,我实在说不出口。”谭歆婷生气了,“你想过我的感受吗?我为这个家好歹也挣了十来万,房子怎么就没我的份呢?我嫁到你们家,就像个保姆一样,你们一家人都不把我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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