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清朝在皇子之前加上“皇”字,比如皇长子、皇四子、皇十子……若真的是传位给十四子,那也应该是“传位皇十四子”,在这里也就不存在什么把“十”修改成“于”的问题了。因为若是修改了的话,就变成了“传位皇于四子”。
另外清朝的传位诏书应该是由满汉双文写成,就像清宫里的各个宫殿的名字一样,既有汉文也有满文。汉字还好修改,只需轻轻的天上两笔就可以,可是歪歪扭扭,稍显复杂的满文呢?这个可不是什么好修改的东西,如果真修改了不会看不出。若是你说传位诏书只有汉文,那更不可能了。作为身上留有满洲血脉的统治者,就算再怎么汉化,也不可能数典忘祖的,所以许多人说的矫诏的情况根本不会发生。
还有人说,雍正皇帝将康熙毒死的说法,这更是滑天下之大稽。《大义觉迷录》一书记载说,康熙弥留之际皇四子允“进一碗人参汤,不知何故,圣祖皇帝就崩了驾”,这书明明白白的意思就是说,是雍正毒死了康熙。这个问题我们应该从全局去看,康熙是个圣明的君主,在康熙朝后期夺嫡之争愈发严峻的时候,康熙不可能不会留一点后手。若真轻易的就被雍正毒死了,那也实在辱没了他“千古一帝”的名声。
我比较倾向于第三种说法,雍正的继位时顺理成章的。《清圣祖实录》记:十三日康熙病情加剧,命速召诸子至御榻前,传位于雍正。同时里面也记载了康熙晚年,几次让雍正代自己主持郊祀大典,这个大典不是什么人都能代替的,从这儿我们就知道雍正的确是康熙属意的继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