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中央政府成立专案组,一举破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厦门远华特大走私寨。
2005年,在中国政府的密切关注和加拿大有关部门的认真审查下,赖昌星的“难民”身份被否定。
2009年,加拿大总理哈珀开始了他的破冰之旅,在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与哈珀总理的会谈中,中方仍然要求加方尽快遣返赖昌星,了结相关案件。
2011年,正值中国领导人访问加拿大参加二十国峰会之时,中国外交部要求加方将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首要嫌犯赖昌星遣返回国接受法律审判。
最终,这种种的努力换来了今日之成果——赖昌星被遣返回国,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
“流亡者”丧钟的敲响
那么多年来的事实证明,赖昌星并非一般人物。他的呼风唤雨,他的缜密,也不一定所有的人都了解,因为事涉走私,事涉掉脑袋,所以关乎核心机密的事,他肯定不会轻易告诉别人。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他也该留一手。
而一当赖昌星开了“金口”,该案是不是将真正彻底大白于天下?不管是当初因为赖昌星的不在而避重就轻,或者是查无对证而矢口否认,还是因为他的不在国内而漏了网,这一次怕已经不可能“神龙见首不见尾”。只要是这样的推理成为事实,或原来有的“小鱼”有可能成了“大鱼”,或一直隐着的“大鱼”将浮出水面,并不是没有可能。我们甚至可以作这样的推断,当赖昌星被遣返回国的消息一经传出,有人怕旱已寝食不安。
赖昌星的被遣返回国,是对那些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畏罪潜逃的一个严正警告。包括赖昌星在内的该案30多名潜逃者被一一遣返,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在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犯下了罪行,以为逃亡到了国外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那是一页已经被翻过去的“老皇历”了。
一则消息令人眼前一亮:6月26日晚,公安部工作组从马来西亚将“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犯罪集团27名成员成功押解回京,至此该案最后一批大陆犯罪嫌疑人从国外全部押解回国,这一消息无不让听者大称“痛快”。而赖昌星的被遣返回国和新的侦查开始,如一颗重磅炸弹再次引起一片叫好声,其意义不仅仅是说明厦门特大走私案的最后收网已经开始,而是用事实诠释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还是一个警示出逃外国的中国大陆罪犯只有戒掉“赖”字,举手投降,接受法律审判才是唯一出路:更为那些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的“流亡者”,敲响了丧钟,这场战斗却还远远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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