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信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逐富之路后,赖昌星带着400万美元资产离开了石狮前往厦门,不久后移居香港。随后,他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
1999年,中国开始大规模打击走私犯罪,赖昌星被查出其名下的厦门远华公司进行国际走私,走私货物的总金额高达500多亿元人民币,偷逃税款超过300亿元人民币。
十二载的“流亡生活”
1999年案发后,惶惶如丧家之犬的赖昌星逃至加拿大,开始了十多年的“流亡生活”。
逃亡初期,赖昌星在加依然出手阔绰,曾斥巨资130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位于温哥华西57街的一幢上千平方米的花园式豪宅。过惯了犬马声色、纸醉金迷日子,他的娱乐生活自然也不会冷清寂寞。这样的生活持续到2001年11月,加拿大移民局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直到2002年6月两人才获准有条件释放。
外界判断,赖昌星之所以过起有如“红楼”的生活,是因为他刚到加拿大,误判了形势,以为可以太平无事。但赖昌星回应说,自己是为了排解恐惧的心理,所以经常白天泡在赌场,晚上才回酒店打电话给国内的人了解案情进展。“特别是在头两个月,每天都听到很多不好的消息,说不怕是不可能的,但也不想多想,就只好到赌场去麻痹自己。”
赖昌星表示他的饮食习惯很简单,平时只是自己在家里做些家乡菜。“我最喜欢吃地瓜稀饭。”他强调,“只要有地瓜稀饭和咸鱼,我就感到非常满足了。”赖昌星还自己亲手种植台湾青蒜。“过去在福建老家经常吃,但在加拿大则很难在市面买到。所以就特别到有后院的朋友家里借了一块地来种。”
“猫捉老鼠”的穷途末路
可以说,赖昌星从劣迹败露到出走加拿大再到被遣送回国接受法律的制裁并非易事,而是牵扯到多方利害关系的一场博弈。赖昌星之所以能够从1999年出逃加拿大至今十余年方才被捕归案,其中既有他不断上诉拖延时间的“耍赖”行为、“死刑不引渡”等原因,又与中西方文化、制度差异,中加双方的利益权衡等深层次的因素密切相关。纵使干扰因素如此之多,国际环境如此复杂,我们仍然可以在这场“猫捉老鼠”中体会到中国政府的种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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