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保迎娶郑氏成婚,彼张孝邀同贺宗孝等同赴郑长明家理论,郑陈氏不服争吵,张俊保听闻赶往,将贺宗孝揪扭,被张孝殴伤,将郑氏拉回。此类案件有两个特点:第一,妇女本身的意志在封建婚姻中往往被漠视;第二,矛盾的主要当事方往往是女方的家人和女子的丈夫或是第三方与女子的丈夫,妇女在事件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
4.诈骗行为
北抚咨:李怀志将妻范氏捏作为妹,改嫁廖志德为媳,李怀志捏称被拐,向索钱文。复起意纠众抢回,希图勒索。
又如:姜兴价买武发起之妹武氏为妻,后因贫复将武氏捏作伊妹转卖与张范为妻。曾向武氏言明过门后乘机拐回,嗣因无隙可乘,起意强抢。邀允白天章等一共七人,夜前往将武氏抢去,并拒伤张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