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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的“神仙方术”:有大师因诈取钱财被枪决

故事屋 | 发表于2017-05-02 | 作者:王二麻子 | 来源:网络整编 | 被阅读
导读:1938年1月30日除夕那天,中共湖南省委机关报《观察日报》刊发小言论《枪毙周仲评的意义》指出:枪毙“周神仙”是在“教育民众,在抗战期中肃清封建迷信神权等类的观

不过,就是这位“周神仙”,最后却用“特异功能”诈取钱财,犯事入狱,经审判后,终于在1938年1月29日傍晚6时,经人力车装载,绑赴长沙南门口,验明正身后,执行枪决。

当时长沙城里愚夫愚妇闻讯纷纷前往围观,充当“看客”。结果“周神仙”神功再高,抵不过步枪连发的两颗“花生米”,一命呜呼。刑场旁的看客们看到“周神仙”在枪炮子弹前,竟“无法可施”,大感失望,一哄而散。

从此长沙城内再愚妄的人也懒得去谈论什么“周神仙”。哪里知道如易君左者一类的文化人不但不愿融入“新社会”,“迷信”神功竟如此之深,连一般愚夫愚妇也不如,这真是一件可悲叹的事。

当年,长沙创办历史最悠久的报纸——长沙《大公报》,在周仲评被枪决后第二天,刊发评论,称大多数人从此知晓“神仙”真面目,无非“骗子”而已。该评论说:

“过去一段时间,周仲评在长沙社会上确实享有盛名,而且有一部分潜势力,达官显宦,多相结纳;三教九流,交相称誉。然毕竟盛名难副,故誉之者,虽谓为‘神仙’,而毁之者亦目为骗子。究为神仙为骗子,苟为社会治安无碍,于国家法令无忤,又谁与之辨是非真假?当毁誉参半的时候,周复自神其技,画符能医病,作法能求失,且不要钱,以小恩小惠,来钓名沽誉,故愚夫愚妇亦乐与之周旋。倘湖南省银行卷逃案去年没有发觉,周不被牵连下狱,周之盛名固仍牢不可破。今盖棺论定,周为神仙为骗子,人人可得而知矣。周因巧而贾祸,人受愚而初醒,后之信迷信邪术者,宜以此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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