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在严厉打击盗版行动的风头正劲之时,竟还有不法书商顶风作案。他们早前就将张恨水所著小说《啼笑因缘》盗版翻印了上万册,又将张著另一部新版小说《春明新史》也大肆翻印;此外,张著《剑胆琴心》、《银汉双星》等亦遭翻印,导致张损失惨重,愤然将盗版翻印书商告上了法庭。张恨水的这桩反盗版官司,当年也轰动一时,1932年4月24日的报道称“法院为保障文化计,维持文人清苦生活计,当不至令奸商漏网”,可见文化界人士对这桩官司的关注,主要还是寄希望于法院判决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不单单是张恨水等的通俗小说类读物被疯狂盗版,但凡市面上稍有流行的读物都有可能被盗版,一些学术著述与学者文集也未能幸免。北平盗版书业规模之大,甚至还惊动了上海新书业公会,专门派人来此调查取证,进行维权活动。当年出版业界有组织地、有针对性地打击盗版、坚决维权的行动,正在跨地域、跨行业地持续开展,政府职能部门对此也予以了相当的配合与推进。继张恨水的官司之后,各界力量正在联合起来,进一步有计划、有步骤地打击盗版。而在胡适们的反盗版公开信发表之后,打击盗版行动更如火如荼,又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级别,继续深入开展。1932年5月21日,北平市政府“特发一九六七号训令,内云,为据商务印书馆各书店,呈请取缔翻版书籍,以维文化,而安商业等情……令行社会、公安、教育各局,迅予核办……同时准胡适等函请翻版书籍,设法肃清”。以政府法令形式,再一次重申了严厉打击盗版的立场与力度。
与此同时,一些深受盗版之苦的畅销书作家,也纷纷以个人名义,或与出版社联手,集中力量、重点整治一些专门盗版其著述的不法书商。1932年6月14日,文华书局经理郑朝栋,因盗版被检举,被法庭两传不到,竟然畏罪潜逃了。就连一贯性情温和的冰心,也按捺不住其著述被郑朝栋多次盗版的怒火,委托律师悬赏一百块大洋,公开登报通缉该犯。一时间,通缉盗版书商的报道,研讨如何整治盗版的各界言论,在北平的报刊上层出不穷地涌现着。1930年代初期的北平文化界,胡适们的“反盗版运动”从呼吁、号召到行动,逐渐产生了推动力与影响力,社会各界联手整治盗版的举措也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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