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干部部的具体意见是:“须评定军衔又授予的”有王维舟、冯白驹、周保中;“只评定军衔不授予的”有滕代远、李先念、薄一波、邓子恢、张鼎丞、王世泰;“授予预备役军衔的”有程子华、蔡树藩、谭启龙、何长工、张际春、姬鹏飞等。此外,对于兼任军队职务的地方干部,凡兼任分区政委(地委书记)以上职务者,对其军衔采取评而不授的办法。
共和国十大元帅 资料图
本文摘自:《中老年时报》2015年11月13日第07版,作者:王冬,原题:共和国缔造者放弃授衔内幕
军衔是军人地位和荣誉的象征。军衔评定既不是纯粹的“论资排辈”,也不是简单的“论功行赏”,必须坚持公道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
为了推动评衔工作顺利进行,毛泽东主动提出不授大元帅军衔,以身作则,为全军官兵树立了标杆、作出了榜样。在他的带动下,一大批共和国缔造者放弃评衔,使评衔工作中的许多矛盾得以顺利解决。
毛泽东坚辞不授衔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授予军衔等级设置上,我军曾参照苏联等国的做法,专门设立了“大元帅”这一军衔。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了军官军衔为4等14级,其中,第一等为元帅,下分两个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军衔以立法的形式被确定下来。
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按照(条例)规定,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元帅军衔标准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毛泽东。
1955年1月14日和15日,中央军委召开座谈会专门就授予元帅、大将、上将军衔人员等问题进行研究,会上经过大家讨论,取得了一致意见,认为毛泽东理应授予大元帅军衔。
毛泽东得知后,当即表示拒绝。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开会进行讨论,由最高立法机构议决此事。会上,包括不少民主人士在内的常委会委员们纷纷发言,认为毛泽东在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进行的革命战争中,居功至伟,应该授予大元帅军衔。主持会议的委员长刘少奇,知道毛泽东不愿授衔的态度,表示他个人对此“不能作结论”。刘少奇无奈地表示:“你们不是经常见毛主席吗,你们见面后当面去说服他,争取他的同意,这次会议不作决定。”随后,许多同志纷纷劝说毛泽东接受大元帅军衔,并向他讲述苏联斯大林被授予大元帅军衔的情况,但是毛泽东却一口回绝:“苏联有的,我们不一定非要照搬。”最终大家都没能说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