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州之后,上海市政府作为第二名拿到了建造廉租房的接力棒。1928年4月4日,上海市政府曾经颁布《奖励建筑平民住所办法》,试图通过减免税费和降低地价的优惠政策来吸引开发商建造廉租房,结果无人响应。1931年,上海市长筹集善款150万元(大洋),在其美路和中山路动工兴建廉租房小区,1932年6月建成。
1933年,为了改造市区内星罗棋布的贫民窟,汉口市政府在唐家庵和苗圃建成两个廉租房小区。差不多同一时间,汕头市政府在汕头北郊与澄海交界的地方建成“汕头市平民新村”。如果说南京第一批廉租房是1935年才建成的话,那么它比广州晚了六年,比上海晚了三年,比汉口和汕头晚了两年。
北京的廉租房出现得就更晚了。1936年10月,在广州、上海、汉口、汕头、南京、青岛、杭州等城市统统都有了廉租房之后,迫于上级要求和舆论压力,北平市政府才开始筹备建造平民住宅。
盖房得有钱,北平财政没钱,时为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的宋哲元将军从军费里拨出3万元,要求北平市长秦德纯“选择相当地点,建设平民住宅,俾贫苦无依者得免流离失所,而便栖止”(1936年10月25日《北平晨报》第六版),兴建廉租房的计划才正式提上日程。
1937年7月,北平第一批廉租房“大木桥平民住宅”建成了,可是日本鬼子也打过来了,北平很快沦陷,这个廉租房社区自然成了日伪政府的战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