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从我记事起,他就是一个爱占便宜的人。每次去买东西,他跟人讨价还价半天,买好后总是会再拿人家一根葱两头蒜。有一次他去买鸡蛋,临走时他一手提着鸡蛋袋子,一手在下面托着。其他人没发现,但是我清楚地看见,趁店主找钱之际,他又从篮子里拿出两个鸡蛋握在手里。因为这只手在袋子下面托着鸡蛋,任何人都看不出来。我看不起他这种行为,我鄙视他,我曾不止一次对他说,你这是在偷知道吗?是违法犯罪。他总嘿嘿一笑,哪有那么严重?不就是随手顺点东西吗?
我无语。
他顺东西也可能有他的原因。他兄弟姐妹七个,他老小,生在20世纪50年代,穿不暖吃不饱,所以他对一丁点儿的东西都看得很重。听母亲说,年轻时他就喜欢顺人家的东西,有一次买粉条时多拿了一袋,被人发现了,没报警,但把他抓起来了,关在一个小黑屋里。后来他翻窗逃走了。不知挨打没有,对这次失手以后每次说起他总是轻描淡写。
二
其实,他也很不容易。
年轻时他卖过麦药,贩过鸡蛋和豆子,给人家打过针看过病。后来他开始卖豆芽,一卖卖了三十多年。卖豆芽是一个很繁琐很吃苦的活,每天泡豆子,三次浇水,早上两三点就起来淘菜。最初是用两个筐挑着卖,后来推板车,再后来骑脚蹬三轮车。无论刮风下雨,他每天都要去卖豆芽,一年365天没睡过几个囫囵觉。
他给我讲过一次他卖豆芽的经历。那是冬天,下了整整一夜的雪,外面天地一片白,他挑着二百多斤豆芽往集市赶。路上没有脚印,他是第一个行人,分不清哪是路那是沟子。挑子太沉,压得他浑身出热汗。后来实在走不动了,他就数地头。走过一地头,他心里记下一个,记下一下,他就更接近集市一点。他对我说,从家里到集市,总共13里路,经过283个地头,要走13408步。
为了赶时间,他每天早上走之前在家简单吃点东西。他不舍得在集市上花一元钱买两根油条或两个包子。他的早饭一般是泡一包北京方便面,这样能节省时间,面泡在那里,他去收拾豆芽。等活忙完了,再过来吃方便面。有时这中间隔了半个小时。泡了半个小时的方便面,还能好吃吗?并且是早上五六点钟。但他就这样吃了好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