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玉月的母亲是药罐子,她姐弟二人读书,父亲一人挣钱,这副担子本来已经是够沉的了,可破屋偏逢连阴雨。去年4月,他们家那只大公鸡看到邻居6岁的小女孩在吃炒玉米,就跑了过去,飞起来到她碗里争食。小女孩急忙躲开,没吃着玉米的大公鸡啄了小女孩的眼睛。虽然很快送医院治疗,但她的左眼看不清东西了。按有关法律条文规定,动物造成他人伤害,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这毕竟毁了小姑娘的一生,经协商,赔偿5万元。这对有钱的富户来说算不了什么,可对贫困的丁家无疑是个天文数字,就是把整个家全卖掉也不一定值这么多钞票,像这样的家庭又能到哪里去借钱?就在这个时候,村里有位老板伸出了“援助”之手,一次性借给5万元,利息1分5厘,两年内还清本息。这当然算不上什么高利贷,可他有个条件,以丁玉月作抵押,到期不能还钱,丁玉月就得嫁给他那35岁的哑巴儿子。他看准丁家还不出这笔巨款,既做了大善人,又来了个放长线钓大鱼,到时候丁玉月还不是乖乖就范做他的儿媳妇?正因为这样,丁玉月高中毕业后只得放弃了高考复习,南下打工。
已是下午4点,文毕正要回家了,同学送他去车站。路上,一个稀眉小眼塌鼻子阔嘴巴的丑陋男人在“啊啊”地不知喊什么。同学告诉他,借钱给丁玉月家的就是这个哑巴的父亲。原来如此,怪不得丁玉月少言寡语,拒绝他的求婚,她身上背着这么沉重的包袱。可是,自己家里也不富裕,根本拿不出这笔钱,怎么和她一起渡过难关呢?
正月初五,文毕正提前回广州了。走出火车站,已是晚上8时,他打了个电话给丁玉月,响了两下她就关了机。过了一会,发来短信息:“我在上班,到时再和你联系。”
文毕正回到宿舍,坐立不安地等待着。真到第二天下午1时,丁玉月才打来电话。文毕正把她接到了自己的租住房。
分别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天,可他们好似隔了一个世纪。文毕正直截了当地说:“玉月,我去了你们村,知道了你们家发生的事情,也看到了那个哑巴。我想尽自己的一份力,和你一起共闯难关。”
一提到这件辛酸事,丁玉月心头一股苦涩味翻了上来,好似难咽的中药直往喉咙口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