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月,美国五角大楼正式宣布抓获了伊拉克独裁者萨达姆。在被美军关押的一年多的时间里,伊拉克一个特别法庭正在筹备对萨达姆和他的同谋的审判。而萨达姆通过律师提出申请,要求在西方国家受审,目标锁定为瑞典。瑞典是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即便所控罪名成立,他也可以留下老命苟延残喘。同时,萨达姆如果在瑞典受审,自然会在瑞典服刑。当然,萨达姆打错了如意算盘,瑞典拒绝了他的申请。2007年,萨达姆在伊拉克被执行绞刑。
萨达姆为什么会选择瑞典?带着这个疑问,武汉高校英语教师书虫利用在瑞典皇家理工大学做访问学者的机会,实地考察了瑞典的监狱。
坐牢在家里
瑞典的监狱系统被其他欧洲国家视为典范,在瑞典监狱系统的官网上,服刑者不叫“囚犯”(prisoner)而是“当事人”(client),监狱的作用不仅是惩罚罪犯,更重要的是为服刑人员出狱后重返社会作准备。瑞典共有54座监狱,监禁时间最短14天,最长是终身,但后者往往可得到减刑,所有监狱实行安全分级制,从A到E级,开放式监狱则到F级,A类囚犯最危险。
瑞典大部分监狱建于19世纪,貌似古堡;少数建于80年代,好像现代公寓楼。监狱的容量在45张床左右,只有少数超过100,平均每个监狱关押约80名犯人,相当于我国两个班学生数。监狱目前是人满为患,新犯人要进去还得排队。为了解决监狱人满为患的困境,瑞典从1999年开始全面实行短刑期犯人在家服“电子徒刑”。
在皇家理工大学附近的超市里,我看到一个这样的囚犯。这是个20多岁的年轻人,衣着整洁,自由地购物、结账,时而和遇到的熟人打招呼、聊天,如果不是脚踝上戴着《越狱》里麦克戴的那种跟踪器,实在看不出他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和我一同购物的皇家理工法学院教授佩尔森认识他,小声地告诉我说:“他叫劳尔,开了一家宠物养护中心,1个月前女朋友被上司性骚扰,他一怒之下把那家伙打得头破血流,所以被判电子徒刑2个月,这就快刑满释放了。”“电子徒刑?”我很不解地问。“电子徒刑是指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犯人,戴个跟踪器在家坐牢。这个跟踪器会把信号发送到犯人家里的电话上,电话线的另一端则连接着看护人员的电脑。这样,犯人1天24小时都在监控之内。”“还有这么自由的监禁啊?”我相当吃惊。佩尔森笑了一下说:“其实也不自由。劳尔必须参加监狱给他安排的各种活动,还要接受定期检查。除了学习、工作和参加地区监狱安排的活动外,在家坐牢的犯人不允许外出。他是独居者,所以可以去超市,有家人同住的是不允许购物的。”只要是违法犯罪都会以失去自由为代价,瑞典从轻发落短刑犯,使真正被关进监狱的人数逐年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