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情愿你死掉,也不准你干那个。林子浩下达了死命令!
我不知道如何和他解释,像他这种仅仅会上QQ的网盲怎么会知道网络已经让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况且,他一向认为,从书本上学知识才是正统,从网络上学,哼,只要不学坏就好了。
更荒唐的是,他拿了我的手机,给里面他认为有嫌疑的男士都打了电话,并且拐弯抹角套别人的话。
这是关心吗?可我更认为,这是对我的侮辱。
我决定开创自己的事业。这么说林子浩认为很可笑,学业都不成还谈什么事业?但我仍然一意孤行,只是苦了妈妈,她架不住我的哀求,也得受林子浩的气。
这期间我认识了我的男友孙思文,他初中没毕业,跑来闯荡,赚了一些小钱,老喜欢西装革履摆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但他让我很有安全感。不过,这也成了林子浩认为我把自己卖给有钱男人的证据。
我们计划像我遇到的第一个老板一样,在闹市开一个小型服装店,兼经营一个网店。思文每天找店面,找装修公司,看进货,忙得不亦乐乎。看着幸福的生活在向我招手,我欣慰极了。
当把一切都找好时,我拿出自己的积蓄和妈妈偷偷给我的5万元钱,放心地让思文去签合同,而我,因为最近又忙又累,发烧了。
但我认为值得,能和那些款式新颖的衣服为伍,并穿出它们的万种风情,是我毕生的追求,虽然这追求不伟大。
我等到天黑,也没见思文回来。打他手机,已关机。不安中,我担心他出了车祸。强撑身体去找他,准备签租店合同的老板说根本没见过他。
我后来始终不肯想的预言证实了,他把钱骗走了。
我手足冰凉,愣愣地走回了家。听了事情经过,林子浩暴跳如雷:怎么,不多读点书,被人骗了吧,没脑子的人才会这样,我就知道,你早晚会有这样的下场的,爱慕虚荣,好逸恶劳,异想天开!哼!
这是什么逻辑?这是我的父亲,在我最痛苦时不是安慰我,而是挖苦我!我的痛苦无法形容。
我天真地想:说不定思文是遇到了什么难处才这样做,他会回来的。
然而这还不是结束,十天后,警察找到了我,说我涉嫌诈骗45万元,要拘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