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前彼此那么看不惯,我以为他根本就不认我这个女儿。可关键时候,我才明白什么叫血浓于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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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和林子浩明明就是一对冤家,上天怎么安排我成了他的女儿?你看,我这辈子还没做过让他感觉顺眼的事情。
都说女孩天性爱美,我大概是将这种天性发挥到极致的人:三四岁时,我就开始用粉饼将脸擦得像抹了一层白灰,还偷偷地使用妈妈的唇膏,眉笔,每天对着镜子不厌其烦地描着,画着,然后眨眼,扭头,没完没了地欣赏自己。而且,我坚决不穿姐姐穿过的旧衣服,因为那些衣服款式已经过时,颜色不再鲜艳。
对此,妈妈总是苦笑着说:你这个小丫头,怎么这么爱臭美呢?这些衣服还可以穿,干吗非得买新的?
美有什么不好呢,大家不是都喜欢看美的东西吗?新的穿起来不是才更好看吗?我对妈妈的批评不屑一顾,依旧固执地要穿新衣服——虽然为此没少挨打,还耽误过上学。因此,当姐姐用“臭美公主”这个雅号奚落我时,我不但不生气,反而有说不出的得意。
但林子浩就看我十分不顺眼,出身书香门第的他是中学老师,常常告诫我女子的美在于有没有态,要端庄典雅,有内涵有书卷气息品位不俗,不能虚荣浮躁。这些话,在我不能完全听懂时曾经诚惶诚恐地信仰过,还对自己的爱美有点罪恶感。但一到充满叛逆色彩的青春期,他的这些话都成了迂腐不堪的陈词滥调。
我知道,老爸!我点着头,然后阴阳怪气地说,人并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我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多学知识,做个秀女,秀外惠中,好了吧!
这时候,林子浩总是气得要找东西抽我,并且说,别叫我老爸,正经点,叫爸!你就不能和你姐学学吗?
哼!我鼻子一拧,声调提高了八度,转身走开。
我姐是爸妈的骄傲,学习好,说话温柔,从没让爸妈多操过心。关键是她从来不像我需要买那么多化妆品,需要那么多时间化妆,需要那么多时间去商场挑衣服。可我干吗要像她一样,我不是复制她的盗版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