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怡要继续读书,蒋大为就必须继续回到国内赚钱。可就在蒋大为为经济奔波时,却遭遇了一场差点让他身败名裂的官司。
还在1993年时,蒋大为在一场由美国华人举办的接待中国艺术家代表团的宴会上,结识了在美国留学的国内某省领导的女儿姚曼,此后,两人成了朋友,并常有联系。2004年,为了能在国内有更多的演出,赚更多的钱,蒋大为和已回国的姚曼商量,让姚曼利用自己的朋友圈以及其父亲的影响,组织几场商业演出活动。
姚曼为了帮助蒋大为,几经斡旋,还真的办成功了几场演出,为了感谢姚曼,蒋大为给了她丰厚的报酬。初次合作成功,让蒋大为看到了姚曼的能力,于是邀请她一起合伙搞演出。
姚曼欣然应允,此后,蒋大为负责演出,姚曼负责商谈出场费等琐事。那时,基于两人的熟络关系,他们在金钱上的往来都十分随意。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蒋大为除了演出外,还给一些商家产品代言,收入大大增加,姚曼看在眼中,开始想法设法从蒋大为那里多拿一些分成。
姚曼表现出来的贪婪,让蒋大为开始警觉,并逐渐远离她。姚曼岂肯轻易放过蒋大为,开始胡搅蛮缠,终于在张佩君和女儿蒋怡回北京探亲的当口,向蒋大为发难了。那天,姚曼带着一个帮手,在蒋大为楼下将其拦住,要挟蒋大为给她90万的分成,否则将会让他身败名裂。
蒋大为为了息事宁人,被迫写下了90万的借条,不过,蒋大为也多了一个心眼,故意把借条日期写成他不在国内的日子。
为了拿到钱,姚曼向法院提起诉讼,她自称曾是蒋大为的经纪人,蒋大为借了她90万不还,有蒋大为亲手写的借条为证,将蒋大为告上法院“索债”。而蒋大为也通过律师指出借条系姚曼非法胁迫他所写,反过来向警方指控姚曼敲诈勒索。
最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姚曼有期徒刑5年,随着判决的下达,这场纠纷终于平息了。
随着案情的明朗,蒋大为一度受损的声誉和事业开始回升。2011年7月15日,他成功在北京举办了个人演唱会。与此同时,应观众请求,中央电视台2012年龙年春晚节目组向蒋大为发出了邀请函,邀请他在“春晚三十年”时间段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