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阶段是1952年,周恩来安排身边的工作人员将其意见转告淮安县委。
1952年底,周恩来让警卫干事王雨波将八婶母杨氏护送回淮安。王雨波向周总理写了报告,关于祖坟地的内容有:“把老太太送到家后,第二天(元月一日)上午见了县长赵荣洲、秘书长张文高,向他们传达了总理的指示。家里的坟地如果能种,而群众要求要分,可让群众分去耕种。”这是有文字考证的周恩来第一次向淮安县委表示要平坟还耕。
第二个阶段是1958年,周恩来亲自写信给淮安县委商讨平坟事宜。
1958年6月29日,周恩来写信给当时的淮安县副县长王汝祥转淮安县委,有关祖坟的内容是:“还有,我家有一点坟地,落在何方,我已经记不得了。如淮安提倡平坟,有人认出,请即采用深葬法了之,不必再征求我的意见。我先函告为证。”
第三个阶段是1965年,周恩来安排适合的亲属专程回淮安,敦促淮安县委和家乡的亲属平坟。
1965年,周恩来在中南海西花厅同弟弟周恩寿商议平坟一事。因为担心乡亲们想不通不肯平坟,于是决定派一位亲属前去做工作并督办此事。周恩寿自告奋勇,极愿前往。但是周恩来没有同意,他说:“你的身份不同,是周恩来的弟弟……你回去后,省里、县里都要接待你,既影响人家工作,又造成浪费。”见弟弟没有异议,周恩来便说:“还是等在西安的尔萃回去办吧,他母亲在淮安,是探家,不会惊动地方领导。”1965年春节前,周尔萃回乡探亲,周恩来将这个任务郑重地交给他,并明确交代:棺木要就地下沉一米以下,做到不影响机耕。
周尔萃回到淮安后,首先将周恩来的意见转告给了哥哥周尔辉和嫂嫂孙桂云,然后又向淮安县委作了汇报。农历除夕,周尔萃、孙桂云以及30多位当地生产队的农民,来到周恩来祖茔地,平掉了坟头,深埋了棺木。
周恩来得知后非常满意,从工资中拿出70元钱给生产队寄去,汇款人一栏里端端正正地写上“周恩来”3个字,在附言一栏内还有几行清晰的小字:“此款支付生产队平坟工资和赔偿青苗损失费。”此后,全国上下掀起了大规模的“平坟还田”运动。
1958年火化平坟,不留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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