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扬扬下巴,指着街边如潮车流说:“你可以随便找哪辆车,但一定要从我面前消失。”
没等她回过神来,他招手上了辆的士,准备走。她疯了一样拦在了车前,大哭,哭得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即便车从她身上碾过去,她也是不肯放他走的。最终,她瘫软在地,被路人拖到一旁,他还是走了,并没有下车,也没有多看她一眼。
她的自尊被践踏成了混入污泥的尘埃,然后她大病了一场,随后又闹过两次自杀,一度她甚至以为自己活不过来了。
朋友们都指责他,指责他的心狠,他的残忍,他的不可思议,他的不识珠玉。但他,自始至终也没有来道歉。即便认为他有一定道理的人,也都认为他的做法不恰当。男人嘛,要怜香惜玉,要有忍耐精神,更何况面对一个愿意为你生为你死的女子呢?
最后的结局是男人去了别的城市。还是没有一句话,一个姿态,甚至一个眼神。
她很痛,她一直在爱中疼痛。她由爱情中的弱者变成了道德上的强者,占据了理,占据了力,占据了可以痛苦可以冲动可以疯狂可以干涉可以打扰可以严重影响他人生活的——权力。然而,她想不到,那个不爱她的男人,有多么无辜,他的坚持其实更值得尊重和钦佩。
大多数人都认为用金钱、权力、物质等可以换来身体,但买不到爱情。但更多的人却走入另一个误区,以为交付自尊可以换来爱,交付付出可以换来爱,交付爱理所当然必须获得爱。
错了。付出与回报是两件事,爱与被爱从来不互为因果、互为缘由。爱或不爱,都是听天由命的事情。
暗恋无罪。
不爱,莫非倒是天大的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