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学那阵,王宝刚就喜欢上刘秀玲。高中毕业后,两人都没考上大学,便同到县城打工,王宝刚在工地上当瓦工,刘秀铃在一家超市当理货员。原本刘秀铃觉得王宝刚还不错,嘴虽然笨点,但为人实诚,身板也结实,虎头虎脑的,有那么几分帅气。
可是到县城一段时间之后,随着眼界的开阔,王宝刚在刘秀玲的眼里就成了断砖头。刘秀玲身材高挑,模样俊俏,追求她的城里小伙子自是不在少数。先是有一个骑着摩托车的小伙子常来买东西,有事没事和她搭话。之后又有一个开小车的中年人来找她商议团购事宜,后来还送她一束玫瑰。
王宝刚听说刘秀玲接受别人玫瑰的事情,气不打一处来,风风火火赶过去,劈头盖脑地质问刘秀玲:“你为什么要收别人的东西,你穷是吧?”
刘秀铃被惹恼了,挑衅地笑:“是啊,我是穷。我不穷我为什么 要出来打工?你富,怎么从没见过你送我一朵玫瑰?”刘秀铃实在喜欢玫瑰,从上学那阵就喜欢上了,在书中和电影里无数次地憧憬过。而榆木脑袋的王宝刚除了给她送吃的,恐怕这辈子都不会想到她需要什么 。因此这里面其实也有着赌气的成份。
王宝刚看刘秀铃和自己较上了真,便苦口婆心讲了许多从工友们那里听来的城里有钱男人们的诸多丑事,希望刘秀铃能提高警惕,悬崖勒马,可王宝刚愈教训,刘秀铃的气愈大,两人很快吵了起来。到最后,刘秀铃只用了一个词来答复他:“我乐意。”
那次争吵之后,王宝刚意识到刘秀铃是变心了,虽然双方父母都同意这门婚事,可现在什么年代?恋爱是要考验经济基础的,自己要啥没啥,自然是没有竞争优势了。只有暗自抱怨自己的无能。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王宝刚赌气没再去找刘秀铃。工地上的工友们听说了此事,都骂王宝刚是孬种,至少也该拼一拼吧。就这么举手投降实在是窝囊。许多工友以过来人的口吻给王宝刚上课,出谋划策。
犹豫再三,王宝刚还是听取了工友们的建议,给刘秀铃买了一大包她喜欢吃的零食。刘秀铃的原则是,他不说话她也就不说话,反正不给他好脸色看,她倒是要治治他的倔脾气。至于是继续和王宝刚处下去呢,还是彻底断了,刘秀铃也矛盾,她看到王宝刚把零食往桌上一放,就那么闷声闷气地坐着。“死玩意,既然来求和,总该说点好听话吧,一点情调也没有。”一气之下,刘秀铃把他买的小零食扔了出气,嘲笑着说:“王宝刚,你以为我是小白兔,吃几片菜叶就心满意足了?有本事,你送我玫瑰呀,你送得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