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时候想起前尘往事里那许多前男友,奇怪,那些人渣一般的前男友,自己当时怎么会感到阵阵心痛,心痛到能明显感觉到“爱恨情仇”四个字挂在头顶上方。有一个男人,打了几百个电话过去,一夜没回复,她就那么痴痴等了一夜,不眠不休,似乎在为自己的痴情立碑。那时候爱的热度,足以一把火烧死那些负心汉。负心汉大概怕被焚烧,总在第一时间撤离现场,留下她空荡荡在爱的回忆里,几乎痛不欲生。
但对面前的真爱,这个男人尽责地做着一切男朋友该做的事,买礼物,送花,第一时间回短信,从不漏过她一个电话。于是她想着,这样的好男人,即便分了手,再见亦是朋友,她是不恨他的。可是有爱没有恨,多么单调?
爱伦·坡便讲:真挚的情感有种质朴的气味,那是不能拿来当诗才用的。所以徐志摩写的那一本情书,她一点翻不下去,嫌腻,腻得像乡下人烧的红烧蹄膀,没一个人愿意戳筷子,除非这个人实在没吃过什么好东西而又饿得发慌。
并且,陈君以为这世界上最壮烈的感情,莫过于一场轰轰烈烈的失恋。一个像她这样年纪的女人如果失了恋,既有理由辞掉工作,也有理由背井离乡做一次长途旅行,要不去一个偏僻之处过一段隐姓埋名的生活,再不然,索性出国留学,重新做人。失恋对于她,是无限可能。这些可能中,最有可能的,便是在异乡小酒馆碰到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人。一夜暴风雪后,各自埋头离去。她的痛和伤更烈更重,便不枉狂爱了这一场。
陈君常想到《过把瘾》中的杜梅,为了感受到爱,非要给对方些不痛快,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要把自己致残来考验男人的爱情。对啊,爱如果不痛,算哪门子爱?
但她现在的爱,除了甜蜜蜜,别无它词。他准备要娶她,他们双方的家庭称得上相配,她的朋友都说你男朋友真不错(这些毒舌女人居然没能说出一句坏话),她面前是一条两个人的康庄大道,她一眼望到底,看到两人生了小孩,20年后依然跟男人手牵手,自己略微发福毫无特色。这,便是到处相似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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