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这家书局不把标点符号按文字计算稿费,鲁迅就和他们开了个玩笑,再给这家书局撰文或译书时就既不加任何标点,也不划分段落,每张稿纸的文字都是密密麻麻,黑压压的一片。
本文摘自:《安徽日报农村版》2016年04月29日11版,作者:张雨,原题为:《鲁迅为标点符号“维权”》
在标点符号推行过程中,发生过不少趣事,其中最为有趣的当数鲁迅为标点符号争取权利、索要稿费一事。
为标点索要稿费,并不是鲁迅斤斤计较。事实上,鲁迅很多时候发表文章是义务的,不领稿费。鲁迅为标点符号索要稿费,主要是针对个别苛刻的书局进行的一次为标点符号“维权”。
鲁迅十分重视标点符号,他在写完小说《药》后,还曾专门写信给语言学家钱玄同,请求帮助纠正标点。然而在20世纪30年代,上海有家苛刻的书局,发稿子严格按实际字数计算稿费,标点符号忽略不计。既然这家书局不把标点符号按文字计算稿费,鲁迅就和他们开了个玩笑,再给这家书局撰文或译书时就既不加任何标点,也不划分段落,每张稿纸的文字都是密密麻麻,黑压压的一片。
稿子寄出不久,这家书局就写信给鲁迅:“请先生分一分章节和段落,加一加新式标点符号,从这次起,标点和空格都算字数,和文字一并付酬。 ”
鲁迅为标点符号“维权”的事在文坛上留下一段佳话。新中国成立后,标点符号的引进和使用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1951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规定标点符号在全国的统一用法,为14种。1990年4月17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了修订的标点符号用法,由14种增为16种。至此,我国的标点符号统一和完善起来。可以说,我国标点符号的统一和完善与鲁迅先生的积极推动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