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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我们究竟应不应当爱国”?

故事屋 | 发表于2017-05-30 | 作者:严六 | 来源:互联网 | 被阅读
导读:陈独秀:“我们究竟应不应当爱国”
以陈独秀和胡适为代表的《新青年》同人当然是爱国的,但是他们大胆超越了狭隘民族主义或狭隘爱国主义的片面与极端,表现出了世界主义的

陈独秀:“我们究竟应不应当爱国”

以陈独秀和胡适为代表的《新青年》同人当然是爱国的,但是他们大胆超越了狭隘民族主义或狭隘爱国主义的片面与极端,表现出了世界主义的人类大同的高境界,进而张扬了自己所拥有的“不爱国”的自由人权。应该说,除了极端主义的恐怖教条,天底下没有任何东西是只允许别人爱而不允许别人不爱的。即使是面对自己的娇妻爱子,一个正常男性有时也会处于爱恨交加、亦喜亦怒的情感波动之中。

1914年11月,章士钊主编的《甲寅》杂志一卷四号,公开发表了署名“独秀”的《爱国心与自觉心》,“陈独秀”三个字逐渐为世人所熟知,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在《爱国心与自觉心》中,陈独秀首先对欧美文明国家的“爱国心”表示肯定:“爱国心为立国之要素,此欧人之常谈,由日本传之中国者也……欧人之视国家,既与邦大人异,则其所谓爱国心者,与华语名同而实不同。”接下来,他以“自觉心”对“爱国心”进行颠覆性置换:“残民之祸,恶国家甚于无国家。失国之民诚苦矣,然其托庇于法治国主权之下,权利虽不与主人等,视彼乱国之孑遗,尚若天上焉……国家国家!尔行尔法!吾人诚无之不为忧!有之不为喜!吾人非咒尔亡,实不禁以此自觉也。”

“残民之祸,恶国家甚于无国家”并不是陈独秀的发明创造,传统儒教的祖师爷孔子早就有过“苛政猛于虎”的经典名言。沿着《甲寅》时代的《爱国心与自觉心》的思路走下去,《新青年》时代的陈独秀在《偶像破坏论》中,把“国家”列为应该加以破坏的一种“偶像”:“国家是个什么?照政治学家的解释,越解释越教人糊涂。我老实说一句,国家也是一种偶像。一个国家,乃是一种或数种人民集合起来,占据一块土地,假定的名称。若除去人民,单剩一块土地,便不见国家在哪里,便不知国家是什么。可见国家也不过是一种骗人的偶像,他本身亦无什么真实能力……世界上有了什么国家,才有什么国际竞争。现在欧洲的战争,杀人如麻,就是这种偶像在那里作怪。我想各国的人民若是渐渐都明白世界大同的真理,和真正和平的幸福,这种偶像就自然毫无用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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