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就过去教育批评他。警察说你是谁,你管得着么。秘书就告诉他这是公安部的罗部长,警察吓坏了,说以后一定认真改正执法态度。 ”
1953年,罗瑞卿陪同毛泽东在雪中视察。
本文摘自:《辽沈晚报》2009年12月17日A08版,作者:佚名,原题为:《“打黑”公安部长罗瑞卿》,本文系节选
人民警察(简称“民警”)的称呼,其实是罗瑞卿最早提出的。“当时是他向毛主席建议的名字,这也是为了和旧社会的警察有所区别。 ”罗箭说。
有一天,罗瑞卿从公安部大楼步行到南池子缎库后巷甲1号的住处。这时发现一个警察在维持交通秩序时态度粗暴。“一个小贩推着车占道卖菜妨碍交通了。警察态度不太好,就和小贩争吵起来了。后来,警察将小贩的推车掀翻了”。“我父亲就过去教育批评他。警察说你是谁,你管得着么。秘书就告诉他这是公安部的罗部长,警察吓坏了,说以后一定认真改正执法态度。 ”
罗瑞卿说,“现在是新社会了,应该做人民警察。 ”“包括执法之前先敬礼,都是从那个时候传下来的。 ”罗箭说。
罗瑞卿认为,要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公安队伍,必须从基层抓起。 1957年至1958年,他曾深入北京、上海、武汉、重庆、南宁、杭州等城市的十几个派出所检查工作。
1957年4月10日下午,罗瑞卿来到重庆市曾家岩派出所。派出所驻地是一座两层楼的二楼。走到楼梯口,见迎面挂了一块牌子,上写:非本所公安人员,不得上楼。
罗瑞卿问:“我能不能上楼? ”
陪同的干警尴尬地连说“能,能。 ”
上楼后,罗瑞卿对派出所的干警们说:“你们楼下是街道办事处,如果他们也挂一个牌子:‘非本处工作人员,不得下楼’,那你们怎么办?这种牌子对坏人不起作用,对好人则印象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