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皇帝睡女人,一样要记账的。总管太监随身有个小本子,皇帝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睡了某妃子,都得记载详细,进行存档,其程度比内务府官员记的“起居注”还有一丝不苟。
身为九五之尊的皇帝,连这点隐私也不能“隐私”,叫人情何以堪!康熙皇帝第一个就后悔了,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设这个劳什子“敬事房”制度,但自己定的规矩,又不能自己破,肿么办呢?康熙不愧是“有作为”的皇帝,灵机一动,计上心来,动用内帑外赋,大肆修建圆明园、避暑山庄等行宫,宫内损失宫外补,皇帝在行宫临幸妃子,则不受“敬事房”老鸨的管束。
从康熙以后的这些皇帝们都不喜欢这种类似于下青楼嫖娼的程序,不过雍正皇帝比较自律,他不算。但之后的几个皇帝可就不同了。乾隆在位期间六次下江南,恣意领略人间美色;而嘉庆、咸丰,许多时间都会住在圆明园,为了方便享受女子的万般风情。那“敬事房”里的太监们可以说是差不多已是失业状态,太监们压力山大啊。不过要说皇帝中最让人无语是就是同治帝了,后宫里“嫖”不够,还跑八大胡同晨玩,结果惹得一身是病还得了梅毒,一下就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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