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的考古挖掘跨越了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个时期。1949年后发掘的M1001号被推测为商王武丁墓,有殉葬者(包括牲人)达225人,与墓主同穴有96人,是殷墟王陵大墓中殉人最多的一个。附近有大片祭祀坑,内有大量的人体骨架,全部尸首不全,这些殉葬者被结束生命时都应该是被砍头。
殷墟考古中发现的人殉和牲殉太多。如有一种墓中,墓室内有规则摆放着34颗人头,这些都是殉葬者的头颅,也应该是遭砍后葬入的。1972年在山东益都发现的“亚丑国”墓地,内有一座四墓道大墓,共有48名殉人;另有一座大墓,墓室四角各放置武士头一个。殷墟发现了大量的殉人葬坑,疑多是参加筑墓的奴隶。这么多人不可能是一个一个杀掉的,很可能是集中起来,通过武力手段解决。
殉人死后并非都能获得与墓主同居一室的待遇,除了极亲密的配偶,能像郢靖王朱栋6名殉人那样,被安置在地宫前耳室内,则是一种幸运和良好待遇。有的只是头颅置于墓室口或墓道内。在殷墟M1550王陵遗址西区东北部墓,墓底中心有腰坑,内埋1犬。四角各有1坑,每坑内埋1人,北墓道近墓室口部有每行10个的人头骨数列。
还有放之于棺椁四周,如河南濮阳西水坡45号墓的殉人摆放方式。生前受到墓主宠爱或器重的,会有葬具,如棺木装殓,否则则不给葬具,裸身而埋。罗泊湾汉墓的7名殉人便得到了安葬,有棺有席。如果是现场殉杀的,可能就不一样了,齐桓公墓有人殉葬,但“骸骨狼藉”,很可能就是匆忙中的行为。
古代的帝王,拥有天下,一生荣华富贵,随心所欲。为了让自己死后也能延续这种奢侈的生活,没死之前,就已经开始为自己修建陵墓。有朝一日身死,大量无辜之人还要为其陪葬。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一些曾经同床共枕的妃子,居然也要丧生在这种没天理的人殉制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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