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运用语音内部屈折变化表现语法意义的现象比较少。除个别地方外,官话方言很少有语法学上所谓"构形法",即"狭义形态"的东西,粤方言、闽方言用变音的方式来表现某种语法意义的现象在官话方言中很少见。
③结构助词"的、地、得"的运用。官话方言中不少地方有结构助词"的、地、得",用途各不相同。这几个结构助词以北方官话用得最普遍,已进入共同语的语法体系中。在官话以外的南方各大方言中,却很少见,就是有类似的结构助词,也不象官话方言那样"的、地、得"分工明确,用法不混。
④重叠式的运用范围相当广。官话方言的重叠式内容相当丰富,使用范围相当广泛。例如亲属称呼,南方闽、粤、客家、吴等方言一般都不用重叠式,多用单音节词素前加"阿"来称呼,如"阿爸"、"阿弟"、"阿嫂"之类。而在官话方言中,则普遍用重叠音节的方式来称呼人,如"哥哥"、"舅舅"、"爸爸"、"嫂嫂"、 "叔叔"之类。又如某些常用的名词,在南方各方言中是不能重叠的,在官话方言中却以重叠的形式出现,如"星星"一词。在西南官话、西北官话中,重叠表示附加的小义。如成都话“盘盘”意为“盘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