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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权晚年的律政昏招

故事屋 | 发表于2017-04-08 | 作者:王二麻子 | 来源:网络整编 | 被阅读
导读: 吴大帝孙权,无疑是位博弈的高手,让自诩英雄的曹、刘二人徒叹奈何!然其晚年,于律政上又昏招频出,把才俊之士杀的杀、徙的徙,逮之尘埃落定,悔之晚矣。“及其老也,贤

如陈寿说:“和有好善之姿,规自砥砺,或短命早终,或不得其死,哀哉!”裴松之说:“孙权横废无罪之子,为兆乱。”韦曜也说:“和少岐嶷有智意,……好文学,善骑射,承师涉学,精识聪敏,尊敬师傅,爱好人物。……及访谘朝臣,考绩行能,以知优劣,各有条贯。”在这些人看来,废长立幼倒在其次,主要是孙和德行尚可,若顺利即位,东吴自不会出现“童孺而无贤辅”的窘状。

孙权晚年也正窝心于此,曾打算复立孙和为太子,但其臂膀尽失,回来焉能再有作为?肠子都悔青了!他老泪纵横地对陆抗说:“吾前听用谗言,与汝父大义不笃,以此负汝。”言下之意,如果陆逊活着,我还愁什么!

瞧他为孙亮选的两个辅政大臣,就知道有多无奈:

诸葛恪,陆逊称他“气陵其上,意蔑乎下”,本非安邦定国之才;滕胤,循规蹈矩有余,回筹转策不足。此二人不是辅政的料,很快引发内讧被杀。

东吴从此国力日衰,二十年后为晋所灭。

所谓“外王事功”,属于古代官员基于“天理人心”的内圣追求,即存有“保国保天下”的建功立业之心,没把皇帝放第一位。就律政而言,此为正道,宜鼓励而非打压。孟子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官员有民本思想当然好,如果没有,那么退而求其次,具有外王事功之精神,亦无不可。有了这种精神,必能苛严治吏,有利于赢得民心、巩固政权,取得长远的发展。孙权晚年纵容腐败,继而无端废太子,其间律政之昏招,导致人才凋零,教训深刻。陈寿尖锐批评道:“遂致覆国,未必不由此也”。

这个事件还存在一个假设空间,即如果没有这些昏招,情况会怎样?据史料分析,以陆逊为首的“太子帮”,贤臣、能臣云集。陆逊、陆抗父子,都是一代名将兄;吾粲有“卿相之骨”,朱据则轻财好施、才兼文武。陆逊的几个外甥均非泛泛之辈,如顾谭“通敏有识断,入宜委腹心,出可为爪牙”,顾承、姚信等“敦悦儒学”,具参赞之才。长君、有德之君加贤臣、能臣的治国结构,在历史上一般被称为“中兴之相”。孙权去世时,孙和28岁,倘即位,保守估计也能活三十年。君臣一体,励精图治,西晋想灭东吴,委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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