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方岚收拾好最后一件行李,伸展了一下有些疲累的四肢,然后转身微笑着巡视自己的新家。工作了两三年了,独自在这城市闯荡的自己终于结束了四处租房的半流浪生涯,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了。
说真的,方岚觉得自己的运气真是不错,在现今房价高涨的情况下,她居然能以二十万的价格在这不错的地段买到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真是有些不可思议。这个六层式的住宅区总共也只盖好了六、七年的时间而已,方岚买的房子在这个新村13号的401室,虽然房子不是新的,但原来的房主也没有长住过,所有的设备装潢都还很拢?苤??羌窳烁龃蟊阋恕?nbsp;
方岚十分庆幸自己在网上看到这则卖房广告时能在第一时间和房主联系并在看过房子之后便立刻作了决定,如果她也象林聆那样因为房价便宜而疑神疑鬼、犹豫不决的话,说不定房子早让别人买走了。虽然房主说急着用钱要她把房款一次付清,害她拿出了所有的积蓄之外还问林聆借了五万,但看着这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家,就算接下来要每天吃泡面她也甘之如饴。
唉,总算忙完了! 收拾完客厅的林聆一边轻捶着微酸的手臂,一边走进方岚所在的卧室。一头微卷的中长发加上漂亮的娃娃脸,以及那娇小的身段,可爱的林聆总是让人误以为是高中生。她与方岚是大学时代的好友,现在又是同事,关系十分的亲密。 你也收拾完了吗? 林聆一边问道,一边懒懒地摊在了床上。
嗯,都好了! 方岚也在床上坐下。与林聆的美不同,长发及腰的方岚属于那种带有古典韵致的温婉美人,不算十分亮眼,但很柔美。
真不敢想象,你连考虑都不考虑就把这房子买下了来!
这么好的房子只卖二十万,我不先下手为强,还不让别人给抢先了?
林聆有些激动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不赞同地道: 就因为这房子很好,却卖得这么便宜,才让人不放心啊!没理由的嘛。
好了啦! 方岚微笑着揉了揉林聆的头发 你别疑神疑鬼的啦,我总算有家了,你该为我高兴啊!请我吃晚饭吧!
吸血鬼啊! 林聆夸张地哇哇大叫 哪有这样的啊,骗人家来给你搬家,还要人家请你吃饭,好过分啊!
没办法啊 方岚装出小媳妇的可怜样,目光 幽怨 地望着林聆 泫然欲泣 道: 人家的积蓄都用来买房了,你不请我吃饭,难道要我沿街乞讨不成,呜,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啊? 说完做作地往床上一扑,就学起林黛玉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