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真实的校园鬼故事〖长篇连载〗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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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11-26 |
作者:李四 |
来源: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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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法医鉴定,死者是在前天晚上11点半到昨天凌晨1点钟之间死亡的。我们在死者的身上没有找到任何伤痕,看来确系上吊而亡。另外现场没有发现死者搏斗过的痕迹。 向曹道汇报情况。 这么说死者自杀的情况就成立
曹道安慰她说: 这种事情很难讲的,别伤心,我们会处理的。
曹道同志,她....真的是自杀吗?
我们还在调查中,等有了结论在告诉您。现在不方便透露。
琦琦意识到自己问的话多余了,连忙点头。
大家怎么看? 会议室里面烟雾缭绕。
曹道扫了一眼大家。
首先说话: 我来抛砖引玉。我的看法是,死者不是自杀的。
刑警们马上开始嘀嘀咕咕的。
曹道示意大家安静,听他继续说下去。
我的看法是,逍遥的话给了我启示。我们一直在把毕夕当个死人再看,我们是不是想错了?
曹道问他: 理由呢?
很简单,我们对鬼楼进行了仔细的搜查,结论是里面根本没有活人,甚至于警犬都闻不出毕夕的尸体,这不是很怪吗?况且当时都以为毕夕去了鬼楼,可是证据呢?有人看见他进了鬼楼吗?没有,这一切只不过是我们自己猜得。
曹道点点头: 接着说。
所以,我的意见是,毕夕没有进入鬼楼,或者说他尾随在丝丝的后面跟她同时进入鬼楼,伺机杀害她。而上个礼拜一当时让丝丝看到他只是一个布局,吓唬完了丝丝之后就找地方躲起来,然后等待机会,将丝丝引进鬼楼杀害。
曹道陷入了沉思,的话不是没有道理,一天没见到毕夕的尸体,就不能断定他已经死了。
可是,证据显示丝丝是自杀的,而且那几个字也是丝丝写的。她为什么要写着几个字? 有人提出疑问。
模仿这个字是很简单的。我如果知道了也会这样做的,很容易。
不,那个字是丝丝写的。 曹道对说。
为什么?
一般人在无特定意识的情况下在墙上面写字,字的高度一般在自己的眼睛附近,所以根据字的高度跟人体比例基本上就能判断写字人的身高。 曹道说, 我已经算过了,写字的高度跟丝丝的身高刚好相符,毕夕的身高比丝丝的高出近20公分,所以我确定是丝丝写的,在她的指甲里面也发现了石灰,这证明了是她用手指在墙上面划得。
那也洗脱不了毕夕的嫌疑。即使字不是他写的,他可以胁迫死者写。然后逼着死者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