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不长,警察押着一个小伙子敲开了芬妮的房门。警察拿起地上的人头,问小伙子:“这东西是你的吗?”小伙子点头:“是。”警察问:“你为什么在楼顶上搞恶作剧?”小伙子看看芬妮:“这是4号楼3门601吧?”芬妮说:“是啊。”小伙子问:“你是一直住在这里的吗?”芬妮说:“不是,这房我是刚买的。”小伙子一跺脚:“警察同志,误会了。这房子以前住的应该是个小伙子,外号叫‘赖皮狗’,他经常到我的‘卡啦米琪’恐怖玩偶店里拿东西,拿完了还不给钱,我找他要了好几次他都不给。我就想半夜三更吓吓他,才到他家楼上搞恶作剧,谁知这小子搬走了,我把这位新来的大姐给吓着了。”
警察通过调查核实,得知那小伙子叫方华,说的都是实情,虽然是误会,但给芬妮精神上带来了极大伤害,应当对芬妮的精神损失进行赔偿。最后方华被拘留了七天,赔了芬妮1000块钱了事。
事儿是过去了,可芬妮心里的疙瘩却无论如何也解不开。每当她经过恐怖玩偶店,心里就一阵恐惧。她知道,这是她欠海涛的一笔心债,就算海涛的阴魂散去了,她的心也永远不会平静,那笔债一辈子也还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