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杀长子祭神
古时候新禾成熟后,人们不敢先吃,必定用“头生禾”献祭农神。此风俗又延伸为杀长子祭神灵。原始时代妇女的思维逻辑是:只有杀掉长子祭神,搏得神灵的喜爱,才能赐予她更多的儿女。
古籍上称这一残忍的怪俗为“杀长子以宜弟”。“神先享用”的蒙昧意识,还使南方一些少数民族视破坏女子童贞为最大禁忌,形成“只可与黄花女谈情。不可与黄花女成亲”的风俗,给黄花女开苞的神圣使命,只能由巫觋或土司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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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老人“自死窑 | 第2页:吃母与弃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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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页:一妻多夫制 | 第6页:兄妹结夫妻 |
五、一妻多夫制
在古代的稻作民族中曾流行“一妻多夫制”和“阿注婚”。所谓“阿注婚”即对偶婚特点的走婚形式,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彼此不称夫妻,而叫“阿注”,相当于现今的情人关系。一个妇女可能会有多个“阿注”,而且女人的丈夫或情人越多就越光彩。
这可能是出于当时劳动力的需要。试想,你的丈夫或情人越多,一到春耕秋收农忙时节,情人们一并来帮忙,就不用发愁误了农事。生活在西南的部分纳西族人至今还残存着这种具有原始社会形态的“阿注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