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她是打算一找到导引器就立刻离开这里,但现在倒不急着离开了,所以她可以在这里耐心等待,只要他在期限之内把皮箱找回来给她就可以了,没错,就是这样!
主意打定,她安心了,正想出去找朱玛,不意门帘一掀,朱玛先进来了,手里还捧着一件绿色长袍。
沙漠贝都因人男女的长袍颜色不一,男人披头巾、戴头箍,但在阿拉伯半岛东南方的部落里,男人一律穿白袍,缠头巾不戴头箍;而女人一律穿黑袍,不过所有的阿拉伯人的新娘服都是绿色的,代表丰饶和繁盛。
「来来来,先来试穿看看,哪里不合身可以马上改。」
试穿?
老天,新娘服!
「等等,朱玛,我……」
「不能再等了,现在不修改,明天就来不及了!」朱玛一边替她脱下黑袍,一边叹息地呢喃,「真高兴是参加他的婚礼而不是葬礼。」
葬礼?
欧阳萱莎皱眉,原先要说的话吞回去,改问:「你为什么这么说?」
朱玛放下黑袍,瞥她一眼,再拿起绿袍,「这件事……」犹豫着。「卡布斯说最好不要告诉你……」
「告诉我!」欧阳萱莎语气坚决地要求。
人家愈说不要给你知道,你愈想知道,这是女人的天性。
朱玛又看她一下,轻叹。「好吧!不过你不能让卡布斯知道你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以阿拉之名起誓,我绝不会让他知道。」欧阳萱莎把右手放在胸前发誓。
朱玛点点头,放回绿袍,侧眸望住她。
「你……刚刚没有注意到卡布斯的手腕上包着绷带吗?」
欧阳萱莎蹙眉回想了一下。「唔……好象有,怎么?是谁伤害他吗?」
朱玛摇头。「不,是他自己。」
「耶?」他是自虐狂?
「这是他清醒过来后才告诉我们的……」朱玛低喃。「他告诉我们,在你失去意识之后,又继续背着你走了两天才碰上我们,在那之前,他担心你会支持不下去,只好……」
欧阳萱莎咽了口唾沫。「只好如何?」不会是让她喝他的尿吧?也不对,当时他们都已经尿不出来了,哪里来的尿给她喝?
「让你……」朱玛迟疑一下。「喝他的血。」
简简单单四个字彷佛一支大铁锤般往她心头重重的捶下去,瞬间敲断了她的呼吸。「喝、喝他的血?」欧阳萱莎捂着喉咙,窒息地喃喃复诵了一次朱玛的话,一时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