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知道六年后的年遥光对他说过:“我没房没车,没钱没势,无才无貌,唯有一条命,所以我会拿命去爱你。”
她真的做到了啊!一直庇护在他的羽翼下,享受“凌总监的女朋友”头衔带来的一切光环,费尽心机难以博他展颜一笑的她,终于证明了她并不是一无是处的米虫。
遥光在错乱的时光中沉浮翻滚,终于慢慢睁开了眼睛,对上的,是凌极郑重其事的眼。他说:“许多女孩子为了引起我的注意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像你这种拿命去拼的却是绝无仅有。所以,我决定满足你一个要求。说吧,你想要什么?”
抛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凌极已经做好了自我牺牲的准备,等着她索吻、拥抱或是要求做他的女朋友。
听上去是一个好机会,抓住了,遥光就能为这次穿越时空画上完美的句号,自此和凌极过上幸福生活。但她既不能要求凌极不要爱上别人,也不能要求凌极眼里只有她。她舔了舔嘴唇道:“我要跟在你身边一个月,你在哪里我就要在哪里,无论如何你不可以赶走我!”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但凡试图靠近凌极的女生,杀无赦!
但围绕凌极的狂蜂浪蝶真是数不胜数啊,上课的时候都有女生朝他抛媚眼,去食堂吃个饭还有女生挤过来说:“啊呀,我不吃鸡腿,凌极,给你吃吧。”“啊呀,我不吃排骨,凌极,给你吃吧。”呵呵呵,不吃你别打呀!
而且这厮又好出风头,任职系学生会会长;参加围棋、书法等社团;明明家境富裕,还装模作样抛头露面卖乌龟;每日傍晚必在操场打篮球秀技能,各种花哨,各种耍帅。
女孩子们的尖叫真是如浪潮般涌来。
公司里的凌极是个多低调的人啊,连开的车都是不显山露水的黑色辉腾。
遥光望着篮球场上笑容灿烂的男孩,他仿佛永远在笑,像一轮永不落下的太阳。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让他变得沉默,舍弃青春里的一切,围棋,篮球,肆意,笑容等等。
她从来不知道他是篮球高手。公司里组织篮球比赛,她被撺掇着去怂恿他参加。她记得一开始气氛是好的,他刚刚谈妥一个案子,眉梢眼角都透出一点淡淡的喜悦。但是当她问出“你会打篮球吗”的时候,他手里的钢笔一摔,在大理石桌面上发出清脆声响,他显见是不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