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特·伦经常读着《杜威克》和克尼格的《处世与交友》。她把这些书保留了两年,其中《杜威克》这本书她记得烂熟;她记得里面所有的人物,不过她只希望成为其中之———杜威克这个角色——同时她不愿在京城里演出,因为那里的人都非常嫉妒,而且也都不欢迎她演出。照家臣的说法,她倒很想在一个较大的乡镇里开始她的艺术事业呢。
这也真是神奇:那个年轻的药剂师就正是在这个乡镇里开业了——如果说他不是这城里唯一的一个年轻的药剂师,却是一个最年轻的药剂师。
那个等待了很久的伟大的一晚终于到来了。洛特·伦要登台了,正如钥匙所说的,要获得胜利和财富了。家臣不在这儿;他病倒在床上,他的太太在看护他。他得用温暖的餐巾,喝甘菊茶;他肚子外面是绷带,他肚子里面是茶。
《杜威克》演出的时候,这对夫妇不在场;不过药剂师却在那儿。他把这次演出的情形写了一封信给他的亲戚——家臣太太。
“最像个样子的是杜威克的绉领!”他写道,“假如家臣的钥匙在我的衣袋里的话,我一定要把它取出来,嘘它几下;她应受这种待遇,开门的钥匙也应受这种待遇——因为它曾经那么无耻地用什么‘胜利和幸运’这类话儿来骗她。”
家臣读了这封信。他说这是一种恶意诽谤——对钥匙的仇恨——而同时却把这仇恨发泄在这个天真女子的身上。
他一能够起床,恢复了健康以后,就马上写了一封简短而恶毒的信给那个药剂师。药剂师也回了一封,其语调好像他在家臣的信里没有读到什么,只看到了玩笑和幽默的话似的。
他感谢他那封信,正如他要感谢家臣以后每次替钥匙的无比价值和重要性所作的宣传一样。接着,他告诉家臣说,他除了做药剂师的工作外,还正在写一部伟大的钥匙传奇。在这部书里,所有的人物毫无例外地都是钥匙。“开门钥匙”当然是里面的主人公,而家臣的开门钥匙就是他的模特儿,具有未卜先知的特性。一切其他的钥匙都围绕着它发展:如那个知道宫廷的豪华和喜庆场面的老家臣的钥匙啦;那个细小、精致、华丽、在铁匠店里值三个铜板的开钟的钥匙啦;那个经常跟牧师打交道的,因为有一夜呆在钥匙孔里而曾经看到过鬼的讲道坛的钥匙啦。储藏室的、柴草房的、酒窖的钥匙都出了场,都在敬礼,并且在开门钥匙的周围活动着。阳光把开门钥匙照得像银子一样亮;风——宇宙的精气——吹进它的身体,使它发出哨子声。它是钥匙工,它是家臣的开门钥匙,现在它是开天国之门的钥匙,它是教皇的钥匙,它是永远不会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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