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妈只有一次在她的幸福的神庙——戏院——里感到恐怖和苦恼。那是在冬天——那种一天只有两个钟头的稀薄的阳光的日子里。这时天气又冷又下雪,但是姑妈不得不到戏院里去。除了一个小型歌剧和一个大型芭蕾舞、一段开场白和一段收场白以外,主戏是《赫尔曼·冯·翁那》,这出戏一直可以演到深夜。姑妈非去不可。她的房客借给她一双里外都有毛的滑雪靴。她连小腿都伸进靴子里去了。
她走进戏院,在包厢里坐下来。靴子是很暖和的,因此她没有脱下来。忽然间,有一个喊“起火”的声音叫起来了。
烟从舞台边厢和顶楼上冒出来了,这时立刻起了一阵可怕的骚动。大家都在向外乱跑。姑妈坐在离门最远的一个包厢里。
“布景从第二层楼的左边看最好,”她这样说过,“因为它是专为皇家包厢里的人的欣赏而设计的。”姑妈想走出去,但是她前面的人已经在恐怖中无意地把门关上了。姑妈坐在那里面,既不能出,也不能进——这也就是说,进不到隔壁的一个包厢里去,因为隔板太高了。
她大叫起来,谁也听不见。她朝下面的一层楼望。那儿已经空了。这层楼很低,而且隔她不远。姑妈在恐怖中忽然觉得自己变得年轻和活泼起来。她想跳下去。她一只腿跨过了栏杆,另一只腿还抵在座位上。她就是这样像骑马似地坐着,穿着漂亮的衣服和花裙子,一条长腿悬在外面——一条穿着庞大的滑雪靴的腿。这副样儿才值得一看呢!她当真被人看见了,因此她的求救声也被人听见了。她被人从火中救出来了,因为戏院到底还是没有被烧掉。
她说这是她一生中最值得纪念的一晚。她很高兴她当时没有办法看见自己的全貌,否则她简直要羞死了。
她的恩人——舞台装置部的西凡尔生先生——经常在礼拜天来看她。不过从这个礼拜天到下个礼拜天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因此近来一些时日里,在每个星期三前后,她就找一个小女孩来吃“剩饭”——这就是说,把每天午饭后剩下的东西给这女孩子当晚饭吃。
这个女孩子是一个芭蕾舞班子里的一员;她的确需要东西吃。她每天在舞台上作为一个小妖精出现。她最难演的一个角色是当《魔笛》①中那只狮子的后腿。不过她慢慢长大了,可以演狮子的前腿。演这个角色,她只能得到三毛钱;而演后腿的时候,她却能得到一块钱——在这种情形下,她得弯下腰,而且呼吸不到新鲜空气。姑妈觉得能了解到这种内幕也是蛮有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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