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中的人,没有人会承认自己是一个爱情恐怖主义者,也很少有人会想到,自己遭遇的那个人正在对自己实行恐怖政策,然而打着爱的旗号行使谋杀权力的人在一段亲密关系当中却未必是少数。
爱情恐怖主义特征之一:剥夺对方的行动自由。
你可以独自出去,但你必须要向我汇报你去哪里、做什么、需要多久、什么时候能够回来、都有谁参与聚会、和你都是什么关系。更精确者,会把路上所需要的时间也算出来,若没有按时出现,则必定电话追踪,粗声恶气地质问此时你人在哪里。
关心没错,彼此应该坦诚也没错,但若是因为爱而变成监狱里的一名囚犯,这样的爱便是一种无期的牢役。
爱情恐怖主义特征之二:剥夺对方的经济使用权。
某君,薪水直接入了太太的账户,业余时间里的额外工作收入,每次一回家都会被太太立刻掏空口袋,然后每周固定发放零用钱,刚刚够他支付往返高速路的过桥费、油费、两盒烟钱、每天标准的午餐费。
太太美其名曰,替他理财。用他的钱买的房子,业主只有太太的名字,但他要支付所有的物业开销包括停车费。存折在太太手上,密码只有太太一个人知道。某君偶尔想请客,只能去动公司的脑筋,假公济私,甚是猥琐。
当然也有女人被男人如此盘剥。用经济制约的手段来限制对方的行动范围,也是一种变相的囚禁,这样的行为其实都和真正的爱无关,相关的只是需要和对对方的极度怀疑。
爱情恐怖主义特征之三:如果你爱我,就应该……
“如果你爱我,就应该给我一个大房子,照顾我的生活……”
“如果你爱我,就应该支持我去……”
“如果你爱我,就应该记得我的生日,记得我们的纪念日……”
“如果你爱我,就应该把我的父母看做你自己的亲生父母……”
“如果你爱我,就应该把我的孩子视如己出……”
“如果你爱我……”
天啊,如果早知道爱一个人会有这样多的附加条件,要做这么多这么多爱之外的事情,还有多少不怕死的人愿意去爱?一段让人日渐憔悴、疲惫的爱情,一定是一段糟糕的爱情,越早放弃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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