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那阵子,启明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其实房子还是那座房子,朋友还是那些朋友,只是多了爱红,一个比他小了整整5岁的小女人而已。
或许因为来自农村,读了再多书也改变不了勤劳灵巧的本性,爱红会持家。实际上她很年轻很有发展,在单位相当被看重。但只要一下班,她就总是赶着往家走,买菜、拖地、洗衣、做饭,启明一回到家就可以吃上精致可口的饭菜。
爱红热爱生命,一不小心肚子就大了。那时候家还是家,只是他和她的角色在不知不觉间起了变化。随着肚子里“第三者”的与日俱增,爱红的身价也愈来愈高。
儿子生下来了,白白胖胖,一双大眼睛四处乱转。启明心里像喝了蜜,做起家务来精神抖擞。做饭、洗碗、买菜、洗衣,甚至收拾卫生间,洗尿布,一样也没拉下。爱红则坐阵指挥,不时发表一些意见。
启明的心情也在变化。日子久了,他就有些不耐烦:“要洗你自己洗,刚出差回来,也不能好好休息一下。过两天我就出差,这样子天天当长工,我受不了!”
爱红当然觉得受到莫大委屈,两人就吵。吵归吵,到启明真要出差时,她免不了有些悲悲戚戚:“你这么一走,家就不成家了!”“说这么严重!我不在还有儿子呀!”启明觉得老婆真是幼稚,干吗每回都把家和他扯在一块儿。他一年大部分时间在外头,家还不是那个家!
儿子渐渐大了,启明思之再三,还是决定让爱红多带带儿子。“就当给希望工程投资吧。”他想。但是,时间一长,他发觉日子开始紧巴起来。单位效益不好,家庭开销却不小,此消彼涨,弄得日益捉襟见肘。
临睡前,他动员妻子:“爱红,找点事做吧。光靠我这点死工资也不是办法,大人无所谓,就怕苦了孩子!”“有碗饭吃就行了。那时我说去上班,你不让,现在我已经懒散惯了。”
“瞧你这德性,没出息。”启明用被子蒙头,看来这场“战斗”他白费功夫。
然而,启明想错了。几天后,爱红告诉他:“我向朋友借了钱,准备开店。”“你?开店?!”启明苦笑。她不理他,紧锣密鼓地筹备。等他再一次出差回来,她得意洋洋地领他去参观那家礼品店。琳琅满目,颇具规模,透着几分潮流感。启明惊讶之余,不得不承认爱红是块做生意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