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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士大夫的饮食文化豪奢且放浪形骸

故事屋 | 发表于2017-06-17 | 作者:王二麻子 | 来源:网络 | 被阅读
导读:小说《金瓶梅》第六回有这样一段描写:“少顷,西门庆又脱下他(指潘金莲—引者)一只绣花鞋儿,攀在手内,放一小杯酒在内,吃鞋杯耍子。”这种“吃鞋杯耍子”,就是在当时

小说《金瓶梅》第六回有这样一段描写:“少顷,西门庆又脱下他(指潘金莲—引者)一只绣花鞋儿,攀在手内,放一小杯酒在内,吃鞋杯耍子。”这种“吃鞋杯耍子”,就是在当时士大夫中相当风行的妓鞋行酒。由今人眼光看来,这种饮栖方式近乎庸俗污秽,而在明代,却被视作风雅,只是显得有点变态。

假若说明宫饮食生活是一个谜,有待于进一步揭示阐释,那么明代城居或因仕宦而客窝城市的士绅阶层的饮食生活,相较宫廷饮食生活而言,就显得更为直露。士大夫的饮食生活丰富多采,形形色色:既有暴珍天物、穷奢极欲的宴会场景,又有“妓鞋行酒”一类的放浪形该,当然,也有对素朴清雅的追求。

从弘治年间开始,由于朝政宽大,官员多事游宴,蔚成一时风气。当时北京的富家和一些揽头,也趁官员在朝天宫、隆福寺等处习仪,摆设盛撰,托一二知己邀士大夫赴宴,席间有教坊司的子弟歌唱俏酒。有些放荡不检的官员,就“私从顽童为乐”,行妾童之好。如郎中黄昨与同年颐谧等在北京西角头张通家饮酒,与顽童相押,被缉事衙门访出拿问。(陈洪澳《治世余闻下篇》卷3)不过,京师官员的游宴吃酒,得到了明孝宗的支持。考虑到官员同僚实会大多在夜间,骑马醉归,无处讨灯烛。于是明孝宗下令,各官饮酒回家,街上各个商家铺户都要用灯笼传送。南北两京均如此。

南京各衡门官员也天天摆酒,游宴成风,以致留下一段笑谈。时人何良俊说,南京各衙门摆酒,吏部是办事官吏,户部是箩头与揽头,礼部、六科是教坊司官徘,兵部是会同馆马头,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是店家,工部是作头,太常寺神乐观道士、光禄寺是厨役。每摆酒一桌,只给银二钱,有些刻薄的人只给一钱半,食品菜肴却要丰备,最终还是苦了店家铺户。摆酒时所用器皿,一般客至供茶,用瓷哑.宴客行酒,也只用瓦盏。这是当时的风气。只有盛唐、张凤冈二人有创见,供茶用银镶欧,行酒用银杯盘。

士大夫不仅为应付官场交际而举行宴会,即使公余、家居,或在旅游途中,也开酒筵。如公安派文士袁宗道在游北京小西天东峪寺时,就在寺门右空地上与同好诸公开筵饮酒。(袁宗道套白苏斋类集》卷14}士大夫家居,平常日子也有家宴。在松江,士大夫家宴会,一般不让子侄辈陪坐。不过也有例外。如顾东桥每有宴席,就让儿子坐在自己旁边。顾东江每次宴会,也会让儿子坐在桌边。可见,子侄辈也可与客人同坐,与客人谈谐共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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