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云;母以子贵。然本文介绍的,却是父以子贵,这大概也属中国特色吧。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君主选择嗣君,主要依据嫡长子继承制度。嫡长子继承制是君主时代君位承袭的最基本原则与标准,它由我国古代西周时期的大圣人周公所开创。除了嫡长子继承制外,古代君主因个人喜好而打破前面的继承原则,主观决定继承人的现象也是存在的。而在古代,有一群被称为皇孙或王孙的人物,往往也会左右关乎国家前途命运的接班人选择问题。这种现象的缘起是:由于君主特别钟爱某一个皇孙或王孙,而移爱于生下了“好圣孙”的皇子或王子,并坚决地选择了这位皇子或王子为储君,以便保证这些“好圣孙”能够在将来继承大位。那些在皇位(或王位)继承问题上多多少少沾了点儿子的光的帝王有西周先君王季、晋惠帝、明仁宗和清朝的雍正皇帝。
西周王朝先祖王季
周朝是我同古代皇权时代以前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段,“周”原为商朝的一个小小藩属国,后来实力渐长,并成为反对商朝残暴统治的主要军事力量。周代建立以前。先君太王(古公宜父)一共生有三个儿子,分别是长子太伯、次子仲雍和幼子季历。季历为太王生有一个名叫姬昌的孙子。
相传,周太王非常喜欢孙子姬昌,因此逐渐萌生出了一个想法——隔过太伯和仲雍,直接将王位传给幼子季历,以便保证将来季历再传位给姬昌。据司马光《稽古录》记载:“(姬)昌有盛德……古公(亶父)知其必兴周家,欲立季历以传昌。太伯、仲雍知其指,自窜于句吴以让季历。太伯犹服端委,仲雍遂从夷俗,断发文身,以示不可用。古公薨,季历立,是为王季……王季薨,昌立,是为文王。”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王季的即位,完全得益于两位兄长的让贤,为了能够保证侄儿姬昌的即位,太伯和仲雍宁愿去蛮荒之地,去过野蛮人一般的生活。至于太伯、仲雍他们二人到底去了哪里,目前尚没有定论,有的人说是去了北方,并建立了虞国,有的则说二人是到南方建立了吴国。无论哪一种说法成立,反正二人为了不成为三弟季历登基的绊脚石,主动远离了自己的故土是不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