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那位罪犯,包大人却有了不忍之心,将其轻判,随便打了几下便收工。小吏虽然挨了板子,但也算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只是包大人,活生生被小吏骗得好惨。
影视剧中的包拯
本文摘自:中国新闻网,作者:梁盼,原题为:《<梦溪笔谈>中的包公:曾在审案中将罪犯"轻判"》
北宋沈括的《梦溪笔谈》一向被认为是科技著作,实则其里面的内容十分庞杂,除了“高科技”之外,还有很多人文记载,譬如我们鼎鼎有名的包拯包大人,也有幸入了大科学家沈括的法眼。说的是一个平民,犯了法,将要被处以杖打脊背的“杖脊”重刑。恰好又是开封府尹包拯审理此案。包大人是“黑脸”,从不讲情面的,此君要大受活罪了。
但这位老兄不是坐以待毙的主,便买通了府衙内一位负责杖责犯人的小吏。此小吏告诉罪犯:到时候包老爷的判决书当庭发下来,一定是我去执行杖责之刑,还没有开打之前,你就必须第一时间拼命地喊冤。然后,小吏便大声训斥他说,老老实实接受惩罚吧,废话怎么那么多。如此一来,马上就会有转机。
罪犯当然言听计从,在临受杖责之前,便与那个小吏合作唱了这出戏。包大人一听小吏口出狂言,有仗势欺人的举动,就气不打一处来,把小吏打了七十大板。而对那位罪犯,包大人却有了不忍之心,将其轻判,随便打了几下便收工。小吏虽然挨了板子,但也算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只是包大人,活生生被小吏骗得好惨。
沈括写《梦溪笔谈》时,包拯才去世二十多年,他俩算是同时代人,沈括的记载应该不会太夸张,可信度很高。不知沈括到底是在告诉大家,包青天审案也有糊涂的时候,还是在揭露小吏这种人的阴坏。
中国专制时代的行政制度是“皇权不下县”,即县级以下的地方,根本没有朝廷命官,基本由乡间士绅自治,再委之以县衙的小吏,县太爷便可高枕无忧。而且,从县衙开始,每一级政府机构里,都有很多不入流的小吏,来执行官员的命令,如刚才那位玩弄包拯的高手。
古代实行流官制,官员干几年就走了,对当地事务本就不熟。而且本县本府人士要避嫌,不能在原籍任职,可小吏都是本地人,对家乡物事人情了如指掌。所以,地方上的事,县太爷或许是个“昏官”,小吏却异常“清醒”。